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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0-006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2020年8月2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公司出具《关于核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69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100万股。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75号),截至2020年9月15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41,000,000股,应募集资金总额343,170,0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128,744.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4,041,256.00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肆仟壹佰万元整(¥41,000,000.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3,041,256.00元。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0,000元变更为401,00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0,000股变更为401,000,00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基于上述事项,公司需要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部分发起人股东的更名情况,对《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将《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改后的《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10月修订)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将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现行的《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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