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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7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张慧春先生、王同春先生、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王助贫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选举王浩先生、张晶先生、胡益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浩先生、张晶先生、胡益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以及科创板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其中张晶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LINK Word.Document.8 “E:\\263企业网盘\\证券部\\4.三会文件\\董事会\\20-一届二十次董事会文件\\7. 金科环境一届二十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意见.doc“ “OLE_LINK2“ \a \r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组织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杨向平先生、王雅媛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二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一届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第一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慧春先生,196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加拿大);武汉大学(原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工学博士。1987年7月至1994年3月历任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水环境室工程师、主任,数学模型室主任;1994年4月至1995年1月任香港龙裕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5年2月至2004年6月历任德和威(DHV)北京代表处副代表、首席代表,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兼任德和威(北京)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4年7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负责金科有限的战略管理,2012年12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自2018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自2020年1月起兼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智慧水务专业委员会委员(聘期五年)。

  王同春先生,1962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化学工程系碳素材料专业工学学士,浙江大学高分子物理化学专业理学硕士;IWA(国际水协会)、AWWA(美国水工协会)和中国膜协会(MIAC)会员,中国纳滤联盟技术委员会副主任。1987年7月至1991年8月任教于东北大学化学系;1991年9月至1994年9月担任法国苏伊士(SUEZ)水务集团澳门SAAM化验研究中心水处理及膜滤工艺技术研发工程师;1994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苏伊士中法水务东莞新纪元微膜滤设备有限公司总工程师,中法水务(澳门)水处理工艺与膜滤技术高级技术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6月任加拿大泽能环保公司(Zenon Enviromental Inc.)中国首席代表;2005年7月至2007年2月任通用电气(GE)水处理及工艺过程处理集团大中华区淡化与水再生利用总监。2007年3月至2014年12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5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科学家,2016年11月至今兼任公司董事。

  本杨森(Bernardus Johannes Gerardus Janssen)先生,1955年3月出生,荷兰国籍;美国迈阿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84年1月至1989年1月历任荷兰Volker Stevin建筑公司首席预算师/项目工程师、建造项目经理;1989年2月至1990年6月任丹麦Hojgard & Schultz公司合同经理;1990年7月至1992年6月任荷兰DHV集团企业战略部主管;1992年7月至1996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工程总包及风险部副经理;1997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荷兰DHV集团国际水及环境部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任中国DHV公司董事总经理。2005年2月至2007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运营总监,2007年9月至2012年11月担任金科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5年8月担任金科有限副总裁。2012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任清洁水公司(Clean Water Holdings Ltd.)董事。

  王助贫女士,197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水工结构专业博士,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高级工程师;国家发改委PPP专家库专家、首都水环境治理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北京城乡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专业委员会委员。2001年10月至2003年5月任中交集团北京中交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3年5月至2003年11月任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2003年11月至2008年9月任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础设施处主任科员;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任北京市水务局排水管理处副处长;2009年8月至2013年6月任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3年6月至2015年1月任首都水资源协调委员会筹备工作办公室秘书处处长兼北京市水务局规划计划处副处长;2015年1月至2019年2月任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兼北部大区总经理。2019年2月至今任北控水务集团副总裁,分管采购管理中心、北部大区;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浩先生,195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水利工程系工程水文与水资源硕士、经济管理学院系统工程专业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1989年8月至1991年11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副室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1年12月至1994年5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室主任、高级工程师;1994年6月至1997年2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室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7年3月至2001年3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总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水科院水资源所所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年9月至今担任流域水循环模拟与调控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所名誉所长、中国可持续发展研究会理事长、中国水资源战略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全球水伙伴(中国)副主席、中国自然资源学会前副理事长,以及江苏正浩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力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浩正嵩岳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董事、诺威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马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南方海绵城市工程技术(佛山)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晶先生,195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理工大学(现江苏大学)管理工程硕士。1997年6月至2007年11月任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等;2000年5月至2008年1月任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香港东英金融集团投资经理,2017年至今任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任中国金融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英奇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河南中鑫生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0月至今任湖南北控威保特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益先生,1979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昌航空工业学院工学学士。2001年7月至2002年9月任宁波波导股份公司工程师;2002年10月至2003年8月任宁波波导萨基姆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9月至2004年5月任高维信诚资讯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04年6月至2005年5月任柯莱特(中国)有限公司咨询顾问;2005年6月至2006年6月任思爱普(北京)软件有限公司工程师、总监;2006年7月至2010年3月任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普华永道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总监;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任首铁资源电子商务(天津)有限公司总监;2016年4月至今任南京英诺森软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南京智仁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英诺森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英诺森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数据开启(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向平先生,194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荷兰Delft大学国际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卫生工程专业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77年8月至1985年6月历任北京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污水处理研究所技术员、副主任;1987年5月至1995年5月历任北京市高碑店污水处理筹建处副处长、污水处理厂厂长;1995年6月至1999年4月任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副总工程师;1999年5月至2002年6月任北京排水公司经理;2002年7月至2010年4月任北京排水集团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9年3月任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排水专业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监事。

  王雅媛女士,1985年12月出生,中国香港居民,无其他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金融风险管理师。2009年4月至2016年6月任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业务联席董事;2015年7月至今任Pearl Ray Holdings Limited、Best Well Venture Limited董事;2016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茂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并购融资部部门主管; 2017年1月至今任利欣水务公司董事、Carford Holdings Limited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私人客户销售部销售董事、公司监事。

  

  公司代码:688466                                    公司简称:金科环境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慧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冬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 主要成本、费用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3、 现金流量项目变动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装备及技术解决方案业务在手订单以及未来可实现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运营服务和污废水资源化产品生产与销售业务在手订单以及预计未来每年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年

  

  2、 北京北控金科海水淡化科技有限公司设立进展情况

  2020年5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2020-006号公告),公司拟联合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控股子公司北京北控金科海水淡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已完成天津艾瑞克金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天津玉律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注册手续,并正积极推进北京北控金科海水淡化科技有限公司工商注册手续的办理。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9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二)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三)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五)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六)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七)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及前述文件以邮寄、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金科环境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八)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九)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登记地点: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摩托罗拉大厦A座16层金科环境

  联系人:陈安娜

  联系电话:010-64399965

  传真:010-64392202

  电子邮件:ir@greentech.com.cn

  邮编:100102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20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凤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 LINK Word.Document.8 “/Users/bloodyhoney/drive263/证券部/三会文件/监事会/09.一届九次监事会/1. 金科环境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doc“ “OLE_LINK1“ \a \r  \* MERGEFORMAT 关于批准报出金科环境202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 LINK Word.Document.8 “/Users/bloodyhoney/drive263/证券部/三会文件/监事会/09.一届九次监事会/1. 金科环境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doc“ “OLE_LINK2“ \a \r  \* MERGEFORMAT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 LINK Word.Document.8 “/Users/bloodyhoney/drive263/证券部/三会文件/监事会/09.一届九次监事会/1. 金科环境一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doc“ “OLE_LINK3“ \a \r  \* MERGEFORMAT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 688466      证券简称: 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 2020-021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改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相关情况

  变更前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中园二区203号洛娃大厦C座2层209-226房间

  变更后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1号16层1601内A1601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基于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的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0-018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科环境”)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号),公司采用公开募集资金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61元。截止2020年5月8日,本公司实际己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69万股,募集资金总额632,230,9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66,172,129.1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6,058,770.8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00054文号的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金额调整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按照轻重缓急程度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0年5月8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617.21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本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16.27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1. 基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1,205.66万元先行投入, 公司将以等额的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 基于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416.27万元,公司将以等额的资金置换预先己投入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审核意见

  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1,205.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416.27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2860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5月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以1,621.93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事项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2860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 LINK Word.Document.8 “E:\\263企业网盘\\证券部\\4.三会文件\\监事会\\09.一届九次监事会\\7. 金科环境一届九次监事会意见.doc“ “OLE_LINK16“ \a \r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21.9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己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5月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1-02860号)。

  特此公告。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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