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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101           公司简称:三达膜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LAN WEIGU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佳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伯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2,863.5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26.88万元主要系水务投资运营收入增加所致。本期销售毛利率为40.80%,去年同期为41.15%,基本与去年同期持平。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减少了5,987.1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的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了1,626.48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增加2,220.70万元,非经常性损益较去年同期减少4,134.05万元,费用总体比去年同期减少1,515.74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0-02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拟以“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尚需履行商务、外管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10月1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5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347.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2,416.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024.6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41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具体情况详见2019年11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情况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新加坡国际化市场的优势,公司拟对“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做如下变更:

  

  除上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情况发生变化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

  2、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拟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在增资完成后与公司(作为一方)、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情况

  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鉴于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现拟以“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

  五、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孙公司延安新三达膜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并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使用“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向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属于境外投资行为,尚需履行商务、外管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境外投资审批、备案手续。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用于实施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三达膜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决定,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在三达膜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境外子公司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境内外相关部门必要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0-024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为基础,以公允定价为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11,000万元人民币,关联董事LAN WEIGUANG、CHEN NI、谢方予以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进行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备注1: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2019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山东天力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3月18日,法定代表人王新建,注册资本2810.21万美元,注册地址位于寿光市古城街道办驻地安顺街南、兴源西路西侧。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原料药(甘露醇、无水葡萄糖、葡萄糖、维生素C、维生素C钠、维生素C钙)、食品添加剂[D-甘露糖醇、山梨糖醇液、麦芽糖醇液、维生素C(抗坏血酸)、抗坏血酸钠(维生素C钠)、抗坏血酸钙(维生素C钙)]、饲料添加剂[甘露糖醇(1)、山梨糖醇液(1)、L-抗坏血酸(维生素C)、L-抗坏血酸-2-磷酸酯、L-抗坏血酸钠、L-抗坏血酸钙]、复配食品添加剂、食用葡萄糖、麦芽糖、海藻糖;加工、销售:玉米淀粉、饲料;粮食购销;经营国家允许范围内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山东联盟磷复肥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新加坡三达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关联人2019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0年度的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膜设备、备品备件;膜设备、备品备件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定价原则,根据具体产品的规格型号等方面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新增预计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0年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三达膜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0-026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3日

  至2020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Suntar Membrane Technology(Singapore)Pte Ltd.及厦门程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9:00-11:30,13:00-16:00

  (二)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办公楼3层。联系电话:0592-6778016,传真:0592-6778156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下午16: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四)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办公楼3层

  联系电话:0592-6778016

  联系人:陈文生、黄剑婷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0-025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胜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4、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Suntar Investment Holding Pte. Ltd.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或其等值美元用于实施膜材料与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增资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本次仅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和建设内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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