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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下转D47版)

  公司代码:601636                     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姚培武、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海燕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5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1.6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7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控股股东可交债换股进展情况。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2月28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2020年8月18日止)。该债券至2020年7月3日已全部完成换股,累计换股192,577,021股,并已于2020年7月22日提前摘牌。控股股东已将“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质押专户”中剩余的全部股份92,555,362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可交换债券换股完成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83,672,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4)。

  2. 股权激励实施进展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常旭、黄鑫2人,因办理了辞职或离职手续,激励对象蒋贻顺因病过世,上述人员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条件。按照《旗滨集团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取消上述人员激励资格,回购注销其未解锁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总数为17.40万股,回购价格为1.56元/股,回购金额为27.144万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股份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0年10月20日办理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2020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2020-106)。

  3. 醴陵电子玻璃项目和湖南药玻项目增资跟投及进展情况。2020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跟投平台对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跟投平台对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司新兴业务引进了部分技术人才及原有跟投人员的任职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决定继续以增资方式增加部分资金补充实施醴陵电子玻璃项目和湖南药玻项目的跟投:(1)由公司事业合伙人等关键管理人员设立的跟投平台筹集跟投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醴陵旗滨电子玻璃进行增资。增资后醴陵旗滨电子玻璃的注册资本由18,164.00万元增加至18,364.00万元,公司跟投平台对醴陵电子玻璃的持股比例由17.4191%增加至18.3184%;(2)由公司跟投平台筹集跟投资金人民币200万元,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对湖南药玻进行增资。增资后湖南药玻的注册资本由10,000.00万元增加至10,200.00万元,公司跟投平台对湖南药玻的持股比例由30.80%增加至32.1569%。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截止报告期末,上述项目增资跟投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4. 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以及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报告期,公司继续推进了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计划之员工持股计划(1)因强化业务管理及产业链延伸需要、新增业务单位等原因,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职务及任免情况发生了部分变化。报告期,公司按照《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新增的8名公司核心管理层人员列为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参与人,并对持股计划分配的份额进行相应调整,合伙人获赠份额通过公司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2)在公司实施的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础上,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共同愿景,加快推进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实施,公司启动并实施了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9月18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司中长期发展计划之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2020-097、2020-098)。2020年10月12日,该事项相关议案获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 郴州光伏项目投资及进展情况。2020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郴州旗滨1200t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10.27亿元在湖南省资兴市经济开发区资五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条1200t/d一窑六线光伏组件高透基板材料生产线。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公司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目前该项目正在建设筹备当中。

  1.8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9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1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到会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钢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 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本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认真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公司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没有出现因此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长兴旗滨、平湖旗滨的内部股权划转,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集约化、扁平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要求,以及公司对浙江区域的产业布局需要,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提高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本次被担保对象(借款)醴陵电子玻璃和湖南药玻均为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其承担着公司在高端玻璃领域的开拓和延伸的重要任务,担保及内部借款事项是为支持和满足其研发、建设、运营等正常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对被上述子公司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公司一直严格遵循有关担保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审慎地控制对外担保和内部借款,截止目前,公司没有出现违反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担保、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提高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企地融合,共同发展。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加强企地融合,共同发展。本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4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137,27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融资。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

  为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有力推进旗滨集团“做强和做大”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并进一步加深企地资源共享、相互融合,形成发展合力,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合作共赢。公司决定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一期之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37,275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太阳能发电由于其特有的可再生性和较好的生态环境亲和力,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作为太阳能光伏组件,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可以有效提升光伏系统发电效率和可靠性,降低度电成本,有效助力光伏电站平价上网,并随着光伏发电技术、生产工艺的进步,不断得到了市场的认可。近年来,随着国内一系列新能源政策的实施,太阳能发电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并呈现持续增长的强劲发展态势,光伏高透背板材料也随之迎来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建材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精神,为绍兴市着力培育、积极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助推地方经济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做出努力,并充分发挥地理优势、企业管理优势、经营机制优势和成本优势,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满足市场对太阳能光伏高透背板材料的需求,在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研和技术研究工作之后,旗滨集团决定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一期之1200t/d一窑三线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

  2、投资目的

  公司决定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建设一期之1200t/d一窑三线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生产线,一是为贯彻和响应产业政策精神,满足市场对太阳能光伏高透背板材料的需求,有效发挥旗滨集团在规模与管理、技术与成本方面的优势,紧紧把握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机遇,加快拓展光伏玻璃市场布局,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旗滨集团市场份额和竞争力;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加深企地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形成发展合力,加快延伸集团玻璃产业链,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3、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

  投资主体: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该项目设计熔窑熔化能力为1200t/d。

  项目计划总投资:137,2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09,950万元,无形资产投资14,32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000万元)。

  本次投资项目为一条1200t/d(一窑三线)高透背板材料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

  出资方式:项目出资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预计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年。

  二、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该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包含一条1200t/d高透背板材料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预计总投资13.73亿元左右。

  (二) 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尚需办理项目规划、项目备案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三)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 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为光伏高透背板材料,通过集团技术优势以及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有效的基建、运营管理等综合管控方式,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本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逐步扩大市场份额。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扩大公司玻璃产业版图。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 投资风险分析

  1、本项目所属的产业领域为集团新进入的领域,旗滨集团进入该领域后,要在品牌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并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难度较大,面临问题也较多,为此,公司一是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加强论证、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妥善解决实际问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争取早日建成;二是充分挖掘集团研发平台和研发队伍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集团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继续加大可研技术投入,不断推动技术攻关和创新,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和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和产品系统规划;三是稳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认真做好项目建成后的运营管理,提前做好营建工作衔接,全面加强和深化质量管控、产品策划、营销体系建设、市场布局、订单管理和售后服务等工作,补短板、强弱项,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尽快实现项目达产达效。

  2、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文件,如国家或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以及能否取得政府部门的批准,可能影响本次投资的进展。

  3、光伏行业具有周期性,如宏观环境或市场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将影响本次投资的收益。

  五、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5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计划总投资47,08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及融资。

  ● 特别风险提示:本项目尚未开展立项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为加快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布局,落实集团《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9-2024年)》,有力推进旗滨集团“做强和做大”和“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并进一步加深企地资源共享、相互融合,形成发展合力,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合作共赢。公司决定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项目计划总投资47,085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 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国际中性药用玻璃即通常所称的Ⅰ类玻璃,国内也有的称其为5.0玻璃(该玻璃在20~300℃范围内平均线性热膨胀系数α=(4.6~5.8)×10-6K-1的膨胀系数为5.0)或甲级料。这类玻璃以其优异的化学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在药品包装领域得到大量的应用,特别适宜于盛装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冻干制剂、疫苗等附加值较高的药品和PH值较高的特殊药品。目前,国际上除我国和印度等几个少数国家未完全采用以外,国际中性玻璃已经得到国际医药包装市场的广泛认可。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壮大,人们对医疗卫生的要求也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而提高,我国医药行业面临着与国际市场全面接轨的局面,为加快我国药品及其包装材料尽快与国际标准和国际市场接轨,抵御国际医药产品及包装产品进入中国市场而带来的巨大冲击,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在药品包装领域积极推广采用国际中性玻璃的进程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重大课题。国家药监局于2017年颁布的一致性评价政策明确要求:仿制药使用的包装材料要与原研药一致,水针剂的药物全部使用中性硼硅玻璃。此项政策的颁布实施意味我国药品包装开启了中性5.0硼硅玻璃替代普通钠钙玻璃的用药安全之路,替代比例将逐年加大。根据国际Reportlinker报告预测,中国将成为药品玻璃包装瓶的主要消费国之一。

  5.0中性玻璃系列产品包括无色和琥珀色玻管,可应用于生产注射器、卡式瓶和笔式系统、安瓿瓶以及西林瓶等的药品包装。

  旗滨集团依托自身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拟建设两条25t/d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深加工生产线,产品将在耐水性、耐酸碱性、抗冲击等多项重要指标方面实现国内领先水平,并期望能够与国际产品比肩。

  2、投资目的

  公司决定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一是响应国家产业政策,满足市场对中硼硅医药玻璃包装材料的需求,并依托集团技术研发创新能力,把握市场发展的机遇,积极拓展玻璃产业新领域,助力医药玻璃产业发展;二是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全面加深企地合作,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形成发展合力,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并加快延伸集团玻璃产业链,丰富集团产业玻璃布局,进一步扩大旗滨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公司整体效益。

  3、投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

  投资主体: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下属公司

  项目选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本项目采用公司自有技术,在总结国内成功经验吸取国外的先进技术基础上,同时结合企业前期的工作实践,在熔窑结构和料道设计方面采用适合中性药用玻璃管生产的先进理念,选用先进的生产设备,满足高端药用玻璃及制瓶的生产需要。本项目拟建设规模为两条25t/d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生产线。

  项目计划总投资:47,085万元。

  出资方式:项目出资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

  项目公司情况:公司或下属企业将设立单独的子公司进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

  预计项目建设周期:1年。

  二、 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10月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性硼硅玻璃及制瓶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该项目包含两条25t/d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4.71亿元。同意由公司或下属公司设立单独的子公司进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出资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7亿元)。

  (二) 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项目尚需办理项目规划、项目备案、及环保审批等工作。

  (三) 本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 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产品定位为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通过集团技术优势以及高水平的生产工艺控制能力,公司期望通过技术进步、产品创新,以及有效的运营管理等综合管控方式,力争用最短的时间将本项目顺利建成投产,并逐步扩大市场份额。

  本次投资是基于公司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管理优势和经营机制优势,项目技术门槛高、生命周期长、预计前景和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扩大和延伸公司玻璃产业链。同时,通过优化选址布局,可以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本次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按照可行性研究分析,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 投资风险分析

  1、中性硼硅玻璃及制瓶的市场是一个进入门槛较高的市场,全球市场主要由国外少数几家公司掌握,国内部分有实力的药玻企业都有投资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项目的计划,公司进入中性硼硅药用玻璃会与现有品牌形成竞争,要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品牌的知名度难度很大,面临的问题也较多,为此,公司一是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进一步完善方案、优化投资、细化测算,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认真提高项目的成本管控能力,争取早日建成达产;二是集中力量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充分利用湖南药玻前期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继续加大可研技术投入,加快技术研发和储备,努力克服重点、难点问题,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三是在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将积极开展产品营销基础工作,推进市场推广工作计划的稳步落实,为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做好前期铺垫。

  2、本次投资预测参照目前管理水平及设备产能最大化来预测收入及盈利水平,销量的实现具有一定不确定性。

  3、如国家或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次投资的进展和收益。

  五、 附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6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相关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须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受托代理人需凭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于下述时间登记,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

  6、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0日9时至16时;

  7、登记联系人:文俊宇

  8、联系电话(传真):0755-86360638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文俊宇

  2、联系电话:0755—86353588

  3、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0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0月18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姚培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有内容,同意专业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股权划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推进和完善公司集约化、扁平化管理,减少层级,进一步理顺公司股权架构和提升管理效率,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的产业现状及发展布局需要,同意将绍兴旗滨所持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兴旗滨”)及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平湖旗滨”)100%股权全部划转至公司持有,股权划转后,长兴旗滨、平湖旗滨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绍兴旗滨一同受集团母公司株洲旗滨100%直接控制。本次资产划转按照绍兴旗滨持有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价款。本次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本次股权划转,划出方绍兴旗滨将长期股权投资中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投资按照持有账面价值进行冲减至零,并由公司将按上述划转股权的账面价值对绍兴旗滨实施减资。划入方为公司,公司将按本次划转股权的账面价值增加对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冲减对绍兴旗滨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次划转不涉及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内部管理继续维持原有模式不变。本次划转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对公司非全资子公司提高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联董事姚培武先生、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凌根略先生已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为支持非全资子公司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电子玻璃”)、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药玻”)在高端玻璃领域的研发、建设和运营业务,公司决定对醴陵电子玻璃和湖南药玻2020年度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的总额度增加至累计不超过88,500万元。内容如下:

  (一)同意公司2020年度对醴陵电子玻璃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调整为累计不超过65,000万元,对湖南药玻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调整为累计不超过23,500万元。综上,公司对上述两公司(含其后续新投项目或新增业务)2020年度拟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的总额度为累计不超过88,500万元(其中内部借款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上述总额度内,该等担保(内部借款)额度调剂及办理程序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内容一致,即上述非全资子公司(含其后续新投项目或新增业务)在向银行申请授信、贷款业务,实际发生担保和向公司办理内部借款时,各非全资子(孙)公司担保和借款额度可在总额度内调剂使用,每笔担保及内部借款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的具体担保(内部借款)、及担保(内部借款)调剂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由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

  (二)鉴于以上两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因担保能力弱,未向公司或非全资子公司提供同比例担保(反担保),同意公司2020年度因向醴陵电子玻璃、湖南药玻提供的担保和内部借款额度而形成的关联交易(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其股权比例或投资比例的财务资助、担保)和关联交易金额;同意醴陵电子玻璃、湖南药玻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上述担保和借款有效期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有效期一致,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四)本次担保及内部借款事项经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有效期限内公司为醴陵电子玻璃、湖南药玻提供的担保和内部借款,无需针对每一家银行或每一笔贷款(内部借款)再出具董事会决议。如公司在额度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内部财务短期借款,则借款期限为一年,具体借款金额以或湖南药玻资金实际需求为准,并可分次支付,后续在协商一致及授权审批下可以办理借款展期,借款的年利率参考同期市场LPR利率。借款的本息偿还以醴陵电子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实际发生时间具体计算,在借款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就该本议案回避表决。

  (四)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加快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加深企地资源共享、相互融合,形成发展合力,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合作共赢,同意公司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1200t/d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该光伏高透背板材料及深加工项目包含一条1200t/d高透背板材料及配套深加工生产线。

  同意由公司或下属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建成后的运营管理。项目预计总投资13.73亿元左右,项目出资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年。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加快公司产业布局,进一步加深企地资源共享、相互融合,形成发展合力,增强发展动能,实现合作共赢,同意公司在绍兴市柯桥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投资建设一期之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项目。该项目包含两条25t/d中性硼硅药用玻璃及制瓶生产线。项目计划总投资4.71亿元。同意由公司或下属公司设立单独的子公司进行本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出资由公司自筹及融资解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7亿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1年。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更好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2020修订)等相关规定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为规范内幕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送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对《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龙珠四路2号方大城T1栋36楼)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2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股权划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拟将下属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所持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及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00%股权内部划转至公司持有。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交易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各主体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但划转主体的股权结构将发生调整,划转主体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需获得工商部门的确认。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和完善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集约化、扁平化管理,通过整合资源、优化结构、垂直管理减少层级,进一步理顺公司股权架构和提升管理效率,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要求,结合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旗滨”)的产业现状及发展布局需要,公司拟将绍兴旗滨所持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兴旗滨”)及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平湖旗滨”)100%股权全部划转至公司,上述两个全资孙公司股权划转后,长兴旗滨、平湖旗滨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绍兴旗滨一同受集团母公司株洲旗滨100%直接控制。

  二、划转各方基本情况

  1、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8日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资本:26.86亿元

  法定代表人:姚培武

  经营范围:玻璃及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原辅材料批零兼营;货运代理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9月30日,旗滨集团(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376,267.62万元、负债总额494,970.8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873,992.57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55,503.01万元,实现净利润121,589.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5月27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5亿元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经营范围: 玻璃生产、加工、销售;批发、零售:轻纺原料、建材(除危险化学品外)、重油、机电产品、防霉纸、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货物进出口;实业投资;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在港区内提供石英砂等玻璃原材料装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9月30日,绍兴旗滨(合并报表)资产总额308,771.97万元、负债总额89,066.42万元,净资产219,705.55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7,781.78万元,实现净利润43,402.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绍兴旗滨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3、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9亿元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经营范围:玻璃原片、玻璃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9月30日,长兴旗滨资产总额162,627.60万元、负债总额45,224.05万元,净资产117,403.55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03,855.27万元,实现净利润21,131.9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长兴旗滨目前是绍兴旗滨的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持有其100%的股权,长兴旗滨系本公司的孙公司。

  4、 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5日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亿元

  法定代表人:凌根略

  经营范围:浮法玻璃生产、销售;实业投资;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0年9月30日,平湖旗滨资产总额68,057.96万元、负债总额18,322.18万元,净资产49,735.78万元,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48,166.03万元,实现净利润12,629.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平湖旗滨目前是绍兴旗滨的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持有其100%的股权,平湖旗滨系本公司的孙公司。

  三、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及协议签订的情况

  (一)资产划转的主要内容

  1、划转股权: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拥有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的股权(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为本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2、划转方式:本次资产划转为按照绍兴旗滨持有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划转基准日的账面净值划转,受让方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价款。

  3、划转基准日:本次资产划转基准日为2020年10月31日。

  4、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的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本次资产划转不涉及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员工合同主体变更事宜,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及其全体职工仍按其与原签订的劳动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内部管理继续维持原有模式不变。

  5、长兴旗滨、平湖旗滨的债权债务处理:就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的债权、债务(包括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以及或有负债,仍由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负责解决。

  6、本次股权划转,划出方绍兴旗滨将长期股权投资中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投资按照持有账面价值进行冲减至零,并由公司将按上述划转股权的账面价值对绍兴旗滨实施减资。划入方为公司,公司将按本次划转股权的账面价值增加对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冲减对绍兴旗滨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绍兴旗滨所持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10月28日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

  四、划转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1、划转前股权结构

  

  2、 划转后股权结构

  

  五、划转目的以及划转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划转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长兴旗滨、平湖旗滨的股权划转,提升管理效率,优化集团股权结构,助推公司在浙江区域的产业布局,有利于更好地实现旗滨集团的战略发展和转型升级目标。

  本次全资孙公司股权划转属于公司业务架构梳理以及资源配置的调整和内部转移,不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资产原来实质性经营活动,将进一步减少公司管理层级,有效提升工作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划转后连续12个月内不会改变被划转股权实质性经营活动;本次划转以绍兴旗滨持有长兴旗滨和平湖旗滨100%股权的账面净值划转,不涉及支付对价,交易双方均不确认损益;本次划转后绍兴旗滨的净资产将减少,股权划转会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影响其短期偿债和融资能力,相关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集团内部借款等方式妥善进行解决。本次股权划转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被划转单位的工商变更、股权划出主体的减资、划入股权的承接等事宜)。公司将及时根据事项的进展状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1、独立董事意见。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已经获得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长兴旗滨及平湖旗滨两个孙公司的股权划转,将进一步优化股权管理模式和完善公司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管理效率,有利于后续的业务运作,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划转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各主体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对当期财务、税务及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股权划转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全资孙公司股权的内部划转。

  2、监事会意见。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划转事项。监事会认为本次长兴旗滨、平湖旗滨的内部股权划转,将进一步提升公司集约化、扁平化管理效率,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要求,以及公司对浙江区域的产业布局需要,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利润和整体权益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长兴旗滨、平湖旗滨的股权内部划转交易事项表决程序合法。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202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次股权划转事项。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

  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证券监管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及时根据事项的进展状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3、各主体的营业执照;

  4、各主体2020年9月份财务报表;

  5、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6、《股权划转协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636  证券简称:旗滨集团     公告编号:2020-1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借款人)名称:公司非全资子公司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电子玻璃”)、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药玻”)

  ● 本次担保(内部借款)金额:2020年度同意对醴陵电子玻璃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调整为累计不超过65,000万元,2020年度同意对湖南药玻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调整为累计不超过23,500万元。截止2020年10月28日,公司实际为醴陵电子玻璃及湖南药玻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余额为40,753万元。截止2020年10月28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623,813万元(或等值外币),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823,726万元)的75.73%;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75,412万元(或等值外币), 全部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本次担保(内部借款)是否有反担保:两家非全资子公司将以其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为支持子公司醴陵电子玻璃和湖南药玻在高端玻璃领域的研发、建设和运营业务,公司同意对醴陵电子玻璃和湖南药玻2020年度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的总额度增加至累计不超过88,500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一、 担保和内部借款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醴陵电子玻璃和湖南药玻系公司绝对控股的企业,负责公司高性能电子玻璃和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等项目的研发、建设和营运,是公司玻璃新材料产业化基地,承载和肩负着公司聚焦玻璃主业,推动产业链延伸,优化产品结构,实现高端高质发展的重任。2020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非全资公司醴陵电子玻璃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为累计不超过50000万元,同意为非全资公司湖南药玻提供授信担保额度为累计不超过10000万元。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批批准了上述事项。

  根据公司2020年经营计划和发展规划,以及目前资金运作、银行贷款情况,为进一步支持醴陵电子玻璃和湖南药玻在高性能电子玻璃和中性硼硅药用玻璃领域持续创新和发展,确保研发投入和项目建设、市场开拓进度,同时为加快提升新兴业务拓宽融资平台、优选融资渠道及融资方式的能力,提高融资和决策效率,并有效降低集团整体资金成本,公司同意对醴陵电子玻璃和湖南药玻2020年度提供授信担保的额度适当增加,并给予部分内部借款额度,内部借款主要支持电子玻璃和药玻项目用于建设和前期运营短期周转、贷款未到位时的短期资金过渡,或用于置换项目原有的高利率贷款等,以保证两项目顺利推进和实施。额度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同意对醴陵电子玻璃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调整为累计不超过65,000万元,对湖南药玻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额度调整为累计不超过23,500万元。综上,公司同意对上述两公司(含其后续新投项目或新增业务)2020年度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的总额度为累计不超过88,500万元(其中内部借款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

  截止2020年10月28日,公司实际为醴陵电子玻璃及湖南药玻提供授信担保及内部借款余额为40,753万元。

  二、 被担保人(借款人)及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醴陵市东富镇龙源冲村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18,364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玻璃、高铝玻璃、电子玻璃基板、屏蔽电磁波及微电子用材料基板生产、销售;以及相关制造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安装及相关技术咨询与服务;经营上述产品、设备及技术咨询与服务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醴陵电子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81.6816%,其他股东分别为:天津旗滨聚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聚鑫”)持股比例为11.3537%、 天津旗滨泰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泰鑫”) 持股比例为4.6940%、天津旗滨恒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恒鑫”)持股比例为1.6772%、天津旗滨东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东鑫”)持股比例为0.3757%、天津旗滨盛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天津盛鑫”) 持股比例为0.2178%。

  截至2020年9月30日,醴陵电子资产总额为42,560万元,负债总额为25,024万元,净资产17,53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8.8%。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5,285万元,利润总额-141万元,净利润-3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 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药玻”)

  住所:湖南省资兴市唐洞街道资五产业园江高路9号

  法定代表人:周军

  注册资本:10,2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3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中性硼硅药用玻璃素管及玻璃素管制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药用玻璃包装产品及其他玻璃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药玻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7.8431%的股权。其他股东分别为:天津聚鑫持股比例为20.4412%、天津泰鑫持股比例为8.4510%、天津恒鑫持股比例为1.2941%、天津东鑫持股比例为1.5784%、天津盛鑫持股比例为0.3922%。

  截至2020年9月30日,湖南药玻资产总额为16,367.11万元,负债总额为 6,256.37万元,净资产10,110.74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8.23 %。2020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6.96 万元,利润总额 -123.08万元,净利润 -89.2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 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情况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 天津旗滨聚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聚鑫”)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祥园道160号121室-1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旗滨裕鑫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172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营业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2069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玻璃制品、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天津聚鑫为有限合伙企业,是公司事业合伙人及其他关键管理人员为跟投公司新兴业务而设立的5个跟投平台之一。天津聚鑫由公司董事高管团队控制的深圳市旗滨裕鑫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

  2、 天津旗滨泰鑫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泰鑫”)

  住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科技谷产业园祥园道160号121室-3

  普通合伙人:深圳市旗滨裕鑫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26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17日

  营业期限:2019年12月17日至2069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玻璃制品、新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下转D4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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