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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9           股票简称:山东出版        编号: 2020-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前三季度一般图书出版业务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8日

  

  公司代码:601019                         公司简称:山东出版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未出席董事情况

  

  1.2  公司负责人张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宫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19        证券简称:山东出版     公告编号:2020-026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0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济南市 英雄山路189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华主持。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分别为:张志华、王次忠、迟云、郭海涛、钟耕深、王乐锦;公司董事王昭顺、刘燕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4人,公司监事张军、张淼、冯洪峰、张耀元出席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薛严丽出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王长春、宫杰、范波、韩明红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属于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山东出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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