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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于2020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8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GEORGE MOHAN ZHANG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2.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4.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成的影响,以期公司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保持相对稳定。与会董事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9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云锋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2.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与会监事同意公司制定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4.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鼎股份”)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原因和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减少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所造成的影响,以期公司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保持相对稳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外汇衍生产品或组合,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互换、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三、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额度和期限及授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前述投资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况。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是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外汇衍生品延期交割风险。

  (二) 公司釆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平抑汇率波动对外销业务的盈利能力造成较大波动风险之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严格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额度会与公司预测获得的外汇收入的比例保持在一个比较安全的区间内,以规避客户违约或回款不准的风险。

  4、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密切跟踪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

  5、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6、公司内审部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与会计处理,并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的相关项目中。

  六、 相关审议程序与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总金额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后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该交易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三) 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汇率波动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北鼎股份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本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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