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10月30日起,本公司增加兰州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兰州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兰州银行的规定为准。
注:1.易方达蓝筹精选混合型基金仅开放转换转入业务,转换转出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易方达均衡成长股票型基金仅开放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本公司在兰州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兰州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元。兰州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兰州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兰州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或销售机构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上述基金申购具体确认时间及可查询时间以相关基金法律文件及公告通知为准。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兰州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兰州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兰州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上述基金最新交易状态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兰州银行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1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鱼倩、任星儒
联系电话:0931-460052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6799(全国)、96799(甘肃省内)
网址:https://www.lzbank.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
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会议投票时间自2020年9月22日起,至2020年10月28日17:00点止。2020年10月29日,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
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份额(基础份额,简称“证券公司份额”,基金代码:502010,场内简称“证券分级”,包括场内份额、场外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基金代码:502011,场内简称“证券A”)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基金代码:502012,场内简称“证券B”)未同时分别达到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总数的1/2(含1/2),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份额、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与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B类份额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0月29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本公告发布日(2020年10月30日)开市复牌。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易方达证券公司分级A类份额、B类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证券公司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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