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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4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10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追溯调整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4日与孙卫平女士签订关于深圳市前海光焰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前海光焰控股”)《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其持有的前海光焰控股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1,304.16万元。已于 2020 年9月27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在本次交易实施前后,公司与前海光焰控股受同一股东控制,因此公司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等相关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 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 收益。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 当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 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 (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 益。

  二、追溯调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的影响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对 2019 年年末及 2019 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 追溯调整对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9 年年末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2、追溯调整对合并利润表 2019 年 1-9 月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3、追溯调整对现金流量表 2019 年 1-9 月数据的影响(未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相关说明

  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 意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数据。

  四、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 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 2019 年度期末数据及 2019 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 实际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 财务报表更加真实、准确、可靠,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 次追溯调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追溯调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因收购同一控制下企业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公司按照规定对 2019 年度 期末数据及 2019 年1-9月相关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追溯调整,客观反映公司实际 经营状况,财务核算符合有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 本次追溯调整。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46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卫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旭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邓建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914,969,397.11元,同比降低62.86%,实现营业利润173,918,941.87元,同比增长21.01%;实现利润总额173,723,376.14元,同比增长20.8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20,360.63元,同比增长20.06%。营业收入下降主要原因是自今年二季度开始,部分客户服务模式从供应链贸易模式变更为供应链代理服务模式,营业收入从原来按照产品销售确认收入转变为按照代理服务确认收入所致。

  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2、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变动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3、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超过 30%的情况及原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16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94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截至2017年7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46,818,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051,685.6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05,766,514.4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1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2020年09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18,991.9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8,3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28.18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48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平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89          证券简称:东方嘉盛        公告编号:2020-049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在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市花路10号东方嘉盛大厦6楼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一鸣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监事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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