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4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10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生光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明确相应的管理权限及管理程序,公司制定了《人力资源管理基本制度》。同时,根据公司发展的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重新对《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通过。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规定,现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营情况
(一)建筑业
1、路桥业务:中标1个项目,合同价款44,088.10万元人民币;
2、电力业务:中标35个项目,合同价款2,597.57万元人民币;
3、水利业务:中标1个项目,合同价款10,179.98万元人民币;
以上合计56,865.65万元人民币。
(二)服务业
服务业(试验检测、设计业务)新增合同63个,新增合同额318.29万元人民币。
(三)制造业
制造业新增合同53个,新增合同额1,400.18万元人民币。
二、主要中标项目情况
1、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A11标),中标合同金额约44,088.10万元人民币。
2、公司控股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晴隆县箐口水库工程,中标合同金额约10,179.98万元人民币。
上述经营数据为公司初步统计数据,与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3843 公司简称:正平股份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张海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黎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花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权益分配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定期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总股本560,004,2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200,084元。公司于2020年7月11日披露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完成权益分配事项(公告编号:2020-041)。
3.2.2 项目中标
公司中标吉黑高速山河(吉黑省界)至哈尔滨(永源镇)段工程项目土建工程施工A11标段,该项目工期29个月,中标合同价为440,880,998.00元(公告编号:2020-046)。
3.2.3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议案及部分议案(修订稿),公司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6,800万股(含16,800万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PPP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0611)。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20年5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2020年7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请做好正平路桥建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2020年8月18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的公告》;2020年9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8,000,000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况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公告编号:2020-016、034、038、040、044、047、051)。
3.2.4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截止本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生辉、金阳光投资、李建莉、金飞梅分别质押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全部办理完成了解除股票质押手续,在上述质权人单位再无质押股份(公告编号:2020-049)。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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