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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今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陶修明先生和尉安宁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任期已满,陶修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尉安宁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陶修明先生和尉安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陶修明先生和尉安宁先生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事宜。

  鉴于陶修明先生和尉安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增补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条件后生效。在此之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陶修明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职务,尉安宁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修明先生和尉安宁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在完善公司治理和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陶修明先生和尉安宁先生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80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2020年10月29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3人,实际表决董事13人,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www.dfzq.com.cn)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吴弘先生、冯兴东先生和何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北京办事处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精简公司职能部门架构、提升组织效率,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将北京办事处职能及人员整合并入办公室。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具体修改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在上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长择机确定具体召开时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弘先生,1956年生,博士研究生。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浦发银行独立董事及风险管理、审计委员会委员(尚待取得银保监会任职资格批复),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独立董事。曾任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中国银行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会长、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等。

  冯兴东先生,1977年生,博士研究生。现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院长、统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2011年起任职于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2015年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9年11月至今任上海财经大学统计与管理学院院长。

  何炫先生,1982年生,硕士研究生。现任贵州证券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友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上海财经大学校董、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校友会副会长、贵州校友会副会长、贵州省企业上市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社会职务。曾任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8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0年10月29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9人,实际表决监事9人,有效表决数占监事总数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同意公司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泄露相关内幕信息的行为。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公司代码:600958                         公司简称:东方证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文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尤文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 公司H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14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为3,588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657,000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认购金额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额的8.27%。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东方证券员工持股计划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及“东方证券员工持股计划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在二级市场累计买入公司H股股票39,419,2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4%,成交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7亿元。

  3.2.2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3.2.2.1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徐国祥先生因个人作为独立董事的任期已满,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鉴于徐国祥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选任出新任独立董事、满足独立董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条件后生效。在此之前,徐国祥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3.2.2.2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鲁伟铭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2.3 子公司增资

  公司于2020年8月完成向全资子公司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控”)增资人民币5亿元(按实际拨付增资款项时人民币兑港币汇率折算为港币554,078,015.00元),并已完成在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股本信息变更,东方金控实缴股本由港币22亿元变更为港币2,754,078,015.00元。

  3.2.4 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关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20】1577号)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对公司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无异议。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完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工作,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票面利率为4.75%,期限为5年。

  3.3 公司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0-082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根据相关最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修改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9日

  附件1:《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附件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附件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附件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附件1:《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附件2:《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附件3:《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附件4:《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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