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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23                证券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0-02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彦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德罡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宋仁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二)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股票代码:002423        股票简称:中粮资本        公告编号:2020-026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6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据此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7名,骆家駹因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故无法出席本次会议,亦未发表意见和签署会议决策文件。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去职务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答朝晖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之日,答朝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答朝晖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任晓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经本次调整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提名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附件:任晓东女士简历

  中粮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任晓东女士简历

  任晓东:

  女,196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贸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1991年8月参加工作,曾担任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3.11-2008.10),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8.10-2010.1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激励报酬部总经理(2010.11-2018.12),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2014.06-2020.07)。现任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监。

  截至目前,任晓东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任晓东女士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任晓东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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