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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43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尹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楚瑞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方银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1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1,4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10,320万元)金额的前提下,与Elmotec Statomat Vertriebs GmbH 签署正式相关合作协议,共同研发生产线,以供应合格的扁线发电机定子总成和扁线驱动电机定子总成。公司已支付520万欧元,该事项尚处于研发推进中。截至本公告日,对方因长期未能研制成功,且对方已经被舍弗勒集团收购,故该合作有失败之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尹    巍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41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13:00在公司九号楼522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巍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副董事长白致铭先生、董事符俊辉先生、董事马前程先生、独立董事王洪阳先生、独立董事陈元先生和独立董事张湧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664          证券简称:长鹰信质          公告编号:2020-042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在公司九号楼511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开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表决,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决议。

  

  长鹰信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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