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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9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事项概述

  因房地产项目开发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绍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荣安”)接受杭州锦岚宋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本金总额不超过128,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本次担保本金总额不超过32,460万元,后续担保金额以实际融资发生金额为准,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至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间接持有的宁波绍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绍兴荣安”相关股权提供质押,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的融资机构、被担保主体、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担保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绍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杭州锦岚宋花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担保金额:本次本金总额不超过32,460万元人民币,后续担保金额以实际融资发生金额为准

  公司分别于2020年1月2日、2020年1月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临时会议和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分别于2020年1月4日、2020年1月2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和《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2020年度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150亿元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在担保预计对象及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会在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根据担保预计情况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绍兴荣安”提供担保的事项属于公司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在授权的20亿元额度范围内,由董事长审批决定。

  二、担保事项基本情况表(单位: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绍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0年9月28日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洋江西路1399号灵芝街道办事处5号楼106办公室

  (四)法定代表人:王鹏科

  (五)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七)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宁波荣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资管”)间接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

  (八)关联情况:“绍兴荣安”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非关联方。公司与公司关联方“荣安资管”间接持有“绍兴荣安”51%、49%的股权,“荣安资管”为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之企业。

  (九)“绍兴荣安”暂无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十)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一)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项目概况:“绍兴荣安”开发的绍兴市镜湖新区大越路东侧3号地块面积50,494平方米,容积率≤2.86,位于绍兴市东至规划朱梅路,南至规划香雪路,西至大越路道路预留用地限,北至钱陶路,该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预计能取得较好的投资收益。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本次本金总额不超过32,460万元人民币,后续担保金额以实际融资发生金额为准

  2、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起始日至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绍兴荣安”提供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日常资金需求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加快项目的开发进程,保障子公司日常业务的顺利开展,且担保对象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绍兴荣安”另一股东方“荣安资管”亦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事项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同意提供上述担保。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绍兴荣安”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措施。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492,1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2.55%。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78,8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59%。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17             证券简称:荣安地产           公告编号:2020-094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0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0月2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20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蓝冬海。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股份2,483,681,86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8.00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348,967,4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3.775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4,714,3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311%。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35,528,5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2567%。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均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1/2以上通过,其中《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得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肖玥、陈农

  3、结论性意见: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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