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6 股票简称:移远通信 编号:2020-05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钱鹏鹤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编制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0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计划2020年度向各大银行在原人民币30亿元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至此2020年度公司拟向各大银行申请授信的额度合计为人民币50亿元。
现公司对2020年度预计增加的20亿元银行授信额度进行细分,并同时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的30亿元授信额度细分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15亿元,拟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拟向农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6亿元;拟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拟向工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5亿元;拟向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拟向其他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9亿元,合计不超过(含)人民币50亿元。以上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总经理钱鹏鹤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行使决策权并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并将部分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实施同一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3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高速率LTE通信模块产品平台建设项目”和“5G蜂窝通信模块产业化平台建设项目”分别增加合肥移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移远”)作为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合肥移远进行增资,增加实施主体后上述项目由公司和合肥移远共同实施。合肥移远增资情况如下: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以及实际需求,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在公司及合肥移远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同时对合肥移远进行减资,具体如下:
本次合肥移远减资并将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有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整体规划及发展需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招商证券关于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减资并将部分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实施同一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6 股票简称:移远通信 编号:2020-051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2020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项克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过程中,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并将部分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实施同一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本次全资子公司减资并将部分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实施同一募投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资方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此次全资子公司减资并将部分募集资金转入公司实施同一募投项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236 股票简称:移远通信 编号:2020-052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完成工商设立登记及基金备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移瑞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移瑞”)于2020年9月16日签署了《广东肇庆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合肥移瑞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与其他5名合伙人共同投资设立广东肇庆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肇庆彩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
近日肇庆彩鑫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已经完成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主要信息如下:
一、 工商登记主要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广东肇庆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00MA55B3DE6A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采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汤朝阳)
成立日期:2020 年9月21日
合伙期限:2020 年9月21日至2027年9月20日
主要经营场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桂城新城北八区金花路1号肇庆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厂房B栋432-A室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基金业协会备案主要信息如下:
基金名称:广东肇庆彩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备案编码:SLZ322
管理人名称:宁波采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20年10月28日
特此公告。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公司代码:603236 公司简称:移远通信
上海移远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鹏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伟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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