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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88096                                             公司简称:京源环保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武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钱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应收票据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部分承兑票据到期兑现、背书转让所致。

  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收增加及受疫情影响应收款回款延缓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原因说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采购,而向供应商支付的预付款余额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存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为实施中的项目备货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广东华迪新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影响所致。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转让被投资公司股权所致。

  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置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对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持续投入所致。

  开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研发项目开发阶段的费用支出。

  长期待摊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房租及保险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增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预收款项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末预收客户款项按新收入准则计入合同负债所致。

  合同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末预收客户款项按新收入准则计入合同负债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合同负债预提的税金。

  其他应付款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供应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非公开发行的未到期债券转入所致。

  应付债券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提前赎回部分“创新创业”债券;未到期债券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预计负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预提的售后服务费所致。

  实收资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资本公积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3.2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进项税额增加,进而缴纳的增值税额减少,相应计提的附加税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提前赎回部分“创新创业”债券,财务成本降低所致。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到期结息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供应商违约赔偿款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捐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项目实施成本产生的,及受疫情影响应收款回款缓慢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所致。

  3.3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2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 年10月 29日,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1,900.00 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3月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4.34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474.2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199.4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74.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2日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104号)。

  (二)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随着公司生产规模及业务的不断扩大,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降低财务成本,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6,631.35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9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5%,其中9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近12个月,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 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公司承诺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1,90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经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9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9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9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3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下午2点00分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振国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9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使用1,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过了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22)。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4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

  4、 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登记确认。

  (二) 登记时间

  2020年11月13日上午 8:30 至 9:30

  (三) 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17层公司会议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海娟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6层

  邮编:226004

  电话:0513-85332929

  传真:0513-85332930

  (二) 会议费用

  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无其他费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0-021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方: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源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广州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科技”)。

  ● 本次预计担保累计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2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京源环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京源科技的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京源科技提供不超过3,2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一般保证或连带保证,担保期限自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十年。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广东京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8月6日

  3、注册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39号A附楼14A房

  4、法定代表人:季勐

  5、经营范围:节能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建筑工程、土木工程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环保设备批发;水处理设备的研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环保设施施工;水处理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制造;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源及供水设施工程建筑;水处理安装服务;工程排水施工服务;水土保持技术咨询服务;水处理的技术研究、开发;水资源管理的技术研究、开发;水污染监测;水资源管理;环保、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及管理;节能、环保、利废、轻质高强、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开发生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土壤修复的技术研究、开发;土壤修复;生态保护工程施工;工业设备的防腐修复;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专业施工;销售土壤改良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究、开发;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设计;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修理;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技术服务(不含许可审批项目);河道整治的技术研究、开发;河涌治理净化工程建筑;互联网区块链技术研究开发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产品设计;机电设备安装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专用设备安装(电梯、锅炉除外);专用设备销售。

  6、股权结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7、因京源科技成立不足一年,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8、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9、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京源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京源科技为京源环保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京源科技的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产信用状况良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京源环保对外担保总额为6,200万元(含本次批准的对京源科技进行担保3,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76%、10.78%;京源环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200万元(含本次批准的对京源科技进行担保3,20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5%、5.56%;逾期担保累计金额为0元。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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