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辞职事项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张克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克坚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张克坚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1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由于张克坚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克坚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克坚先生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洪泉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补选独立董事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刘洪泉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刘洪泉先生简历:
刘洪泉先生,中国国籍,1959年09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江苏省人大代表。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任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2018年7月至今任费森尤斯卡比华瑞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9月至今任江苏中贸发无锡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11月至今任无锡凯夫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1年2月至今任无锡凯夫制药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先声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首席执行官。
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6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 年11月27日下午1:0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两种网络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镇牧家桥琴山50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6月)
2.02《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年8月)
3、《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2中,子议案2.01、2.02分别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详情请查看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2)、《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其他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2和议案3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议案2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邮件、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开区锦绣大道与青龙潭路交叉口,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五)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德崎、李蕾
联系电话:0551-62672019、0551-62652019
联系邮箱:lilei@yifanyy.com
联系传真:0551-62652019
邮编:230601
(六)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019 ”,投票简称:“亿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应选人数 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7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投票,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注: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6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程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喻海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喻海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涉及的相关释义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说明
(二)利润表项目的变动说明
(三)现金流量表变动说明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股权激励事项进展情况
(1)限制性股份解除限售事项
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98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3.10万股,并于2020年7月3日完成上市流通。
(2)公司股权激励回购事项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3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0万股并进行注销。
2、公司核心产品研发进展事项
2020年7月公司根据美国FDA法规及最新指导原则进行F-627 05试验有关抗药抗体的筛选、确证、滴度及中和抗体检测,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完成了F-627 05试验有关免疫原性的中和抗体检测,结果为阴性,标志着无药物相关的抗体产生。
3、子公司参加诉讼进展事项
2016年6月27日,亿帆生物收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邮寄的(2016)皖民初(24)号《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文件资料,安徽信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信业“)就其于安徽天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康集团“)、赵宽的股权纠纷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亿帆生物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诉请如下:(1)信业医药与天康集团于2014年12月28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于2015年1月9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已于2016年4月16日解除;(2)判令被告天康集团返还原告持有的天长亿帆70%股权;判令天康集团在2015年8月25日前支付给原告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6,265.8万元,不予返还;(3)判令天康集团和第三人亿帆生物将上述第二项诉请中的股权变更登记到原告名下;(4)如上述第三项请求不能实现,则判令被告天康集团就该股尚未开庭审理。权向原告折价补偿,暂定人民币2.4亿元,具体补偿金额以鉴定数额为准;(5)判令被告赵宽对诉讼请求第四项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8月公司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裁定的(2019)最高法民申3782号《民事裁定书》,最高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安徽信业药业的再审申请。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09]911号),公司公开增发2,93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1.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25.36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2,023.84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01.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79号)。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4,715.56 万元,合计已使用32,840.01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68.66元(包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582.71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928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176,470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04,999,99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42,164,176.32元,募集资金净额1,762,835,813.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截至2020年9月30日,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2,000万元,已终止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1,384.5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01,182.32万元,合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64,566.8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5,479.91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3,763.18万元)。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先锋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详见2020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20-060),和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张克坚先生因任期届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下属委员会职务,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张克坚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张克坚先生将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拟补选刘洪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洪泉先生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次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1)。
(三)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0年6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5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0万股进行注销;2020年8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3名离职员工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6.80万股进行注销。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上述限制性股票合计29.30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相应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其中注册资本将由1,234,677,077元变更为1,234,384,077元,股份总数将由1,234,677,077股变更为1,234,384,077股。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10月修订)和《公司章程》全文(2020年10月修订)。
(四)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0-05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6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国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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