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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被申请重整 及其股东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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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ST中商 股票代码:600280 编号:临202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基本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江苏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华实业”)的《告知函》。《告知函》称,地华实业于近日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的(2020)苏01破申110号通知书,地华实业的债权人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地华实业进行重整;地华实业于近日收到持有其40%股权的股东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雨润控股”)的通知,鉴于雨润控股面临的流动性问题,为妥善解决债务、保护广大债权人利益,雨润控股已于近日向南京中院申请重整,并收到南京中院的(2020)苏01破申105号通知书。
二、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地华实业持有公司14.50%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地华实业、雨润控股尚未收到南京中院正式的受理裁定书,相关重整申请是否被南京中院受理以及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等方面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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