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或“公司”)出于优化股东结构引入战略投资者的战略需求以及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腾讯”)基于对世纪华通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世纪华通价值的认可,林芝腾讯对世纪华通进行股份增持,并于2020年7月27日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即成为上市公司关联方。该次股份增持前,林芝腾讯持有世纪华通354,712,513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4.76%,该次股份增持完成后,林芝腾讯持有世纪华通372,627,848股A股股票,占世纪华通总股本的5.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且鉴于公司及子公司与股东林芝腾讯一致行动人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公司合并体系内的子公司(以下合称“腾讯”)在互联网游戏业务存在长期战略合作,双方在游戏授权运营、游戏联合运营、平台推广服务、服务器租赁、支付服务等方面均签署了业务合作协议并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有助于公司优化产业布局、实现收入增长。
在该次股份增持完成前,公司与腾讯所签署的相关历史业务协议尚在有效期内,其预计在2020年度发生的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向腾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游戏授权/联合运营
公司子公司将多款移动游戏软件委托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代理授权运营。双方对游戏运营产生的收益按合同约定比例分成。
(2)美术外包收入
公司子公司为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腾讯体系子公司提供游戏素材创作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服务费。
(3)IDC主机托管服务
公司子公司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提供IDC主机托管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收取IDC数据中心租金。鉴于数据中心仍在建设中,因此该交易本年预计无发生额,预计自2021年始发生交易。
(4)电视剧联合投资
公司子公司投资入股《庆余年》电视剧第一部的投资拍摄,并按照投资比例,从发行方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处结算发行收入分成。
2、腾讯向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1)平台推广服务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运营的游戏提供渠道平台,并提供网络和技术服务,以供公司旗下子公司在开放平台上自主发布、运营、推广游戏产品,并依据合作收益收取一定比例的渠道费。
(2)游戏推广服务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各自利用宣传推广资源,对公司开发制作的游戏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并根据游戏收益向公司收取推广费。
(3)IDC/CDN/云服务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由计算与网络、存储于CDN、云数据库、云安全等各种产品和服务组成的系统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4)支付服务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依托微信及微信公众平台为公司提供与玩家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服务,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5)短信通道合作市场费
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通过共享国内全网短信通道为公司实现与其用户之间的沟通,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公司收取费用。
(6)游戏改编权授权
公司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获得古龙多部小说作品的相关著作权授权,以此改编制作游戏作品,并根据业务协议约定向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费用。鉴于游戏仍在研发中,因此该交易本年预计无发生额。
(7)电视剧素材授权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授权公司旗下企业基于系列电视剧《庆余年》的相关素材,开发和制作网络游戏作品,并由公司旗下企业于许可区域内独占性地出版、发行、宣传,推广和运营该游戏。公司按业务协议约定支付授权费。目前游戏仍在研发中。
(二)关联交易追认情况
自林芝腾讯成为公司关联方之日起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子公司与腾讯在双方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新增签署了部分业务合作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游戏授权/联合运营
公司子公司天津游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游吉”)与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签署了《WeGame品台游戏产品发行及运营协议》及补充协议,就PC端游戏产品《热血传奇怀旧版》接入WeGame平台发行和运营进行了约定,预计该协议项下在2020年发生的渠道结算收入2,500万元,渠道费1,250万元。
2、市场营销服务
公司子公司上海盛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晟信息”)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1日签署了《买量代理商服务工作说明书》及《腾讯互动娱乐事业群市场营销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就盛晟信息为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提供效果广告投放、优化及相关服务进行了约定,预计该协议项下在2020年将发生1亿元结算交易额。
(三)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三)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及金额
公司拟与腾讯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麻岭社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等级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票务代理。,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游戏出版运营;互联网新闻信息转载服务;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利用信息网络经营音乐娱乐产品、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艺术品、演出剧(节)目、动漫产品、表演,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制作、复制、发行电视剧、动画片(制作须另申报),专题、专栏(不含时政新闻类),综艺;出版物零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兰芳
注册资本:1425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9号3层西部309
经营范围: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11月28日);人力资源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专利代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医疗器械I类、II类、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商标代理;著作权代理服务;移动电信、宽带网络的技术服务;代理记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代理记账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和清算系统的技术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技术开发、销售;数据库及计算机网络服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从事广告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腾讯科技(深圳)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科技(深圳)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化腾
注册资本:200万美元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35层
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计算机技术服务及信息服务;计算机硬件的研发、批发;玩具设计开发;玩具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的批发与零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动漫及衍生产品设计服务;电子产品设计服务;游戏游艺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及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许经营除外;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许可经营项目是:三类医疗器械销售。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科技(深圳)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科技(深圳)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武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路1801号C区201室
经验范围:电影发行,实业投资,投资管理,设计、制作、发布各类广告,演出经纪,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腾讯影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六)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益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东阳市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C5-004-B
经营范围:制作、复制、发行: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影视文化投资(未经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影视服装道具租赁;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展会务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制作、代理、发布:户内外各类广告及影视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版权转让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新丽电视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关联方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交易各方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日常中均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策略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关联方的游戏授权运营、游戏联合运营、市场推广营销、平台推广服务、服务器租赁、支付服务等关联交易。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在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按照业务需求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的重要游戏发行合作伙伴为腾讯平台,通过与国内领先的运营平台的稳定合作,公司使其代理或自研的游戏产品依托发行平台资源全面对接付费用户,迅速获得大量的游戏市场份额;同时提高了产品知名度,实现将游戏产品资源与游戏用户资源有机匹配,形成有效的发行运营桥梁功能。腾讯作为主流游戏平台,具备庞大的潜在用户群体,有效保障了公司后续持续增长。通过与全球主流游戏平台的合作,公司将具备世界范围内全网跨平台的能力。
该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没有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完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上述交易不对公司资产及损益情况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事前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该等关联交易的开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经营。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符合市场定价原则,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方辉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官,视同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于同日收到公司副总裁陈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琦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及《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陈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陈琦先生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点点互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DianDian Interactive Holding首席执行官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琦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间接持有公司股东——绍兴市上虞趣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12.58%股权,
陈琦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
方辉先生简历
方辉,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2008年9月至2013年4月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13年5月至到2017年7月在腾讯科技公司战略投资部任投资总监;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在创梦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任首席战略官。
截至目前,方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管及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方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8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拟定于2020年11月16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11月1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10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关联股东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372,627,848股股份将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1日9:00—11:00、14:00—16:00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0年11月11日16:00前送达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章雅露
联系电话:0575-82148871
传真:0575-82208079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
邮编:312300
电子邮箱:948736182@qq.com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02
2、 投票简称:华通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11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作如下表决(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意见投票表决):
本单位(本人)对议案表决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苗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一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赏国良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2、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主要财务数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见下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签字页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苗通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3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10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越爱路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非独立董事邵恒、王佶、赵骐及独立董事陈卫东、梁飞媛、王迁通过通讯表决方式与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编制和审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 审议通过了《关于整合公司游戏业务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目前公司全资子公司盛跃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跃网路”)及无锡七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七酷”)已完成整合,鉴于全资子公司点点互动及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在国内外游戏板块与盛跃网路在游戏IP、研发、商务、发行及职能管理等环节有着较多的协同,公司拟进一步扩大游戏板块已整合范围,对点点互动及上海天游软件有限公司在研发资源、人力资源,IP资源,商务资源,发行资源等进行多方面的整合,以达到研运一体化。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拟定于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公司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108)。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0-104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其中监事黄伟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浙峰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据此,同意公司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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