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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利源”)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000万元,董事会同意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投资”)为该事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0年10月15日

  3、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

  4、法定代表人:刘爱军

  5、注册资本:120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回收废旧有、黑色金属、三类废旧物资、报废汽车及拆解(以上各项凭资质证核定范围在有效期限内经营);报废机械设备及装备物资、金属材料(不含贵稀有金属)、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剧毒品)、机制纸、纸制品、塑料、橡胶、轮胎、工矿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及爆炸品)的销售。

  7、股权结构:环境投资持股51%,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再生”)持股49%。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0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兰州利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

  4、风险控制措施:兰州市西固区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名下两套房产为该笔贷款做抵押担保,兰州利源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兰州再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兰州利源提供担保,有利于兰州利源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该笔贷款有第三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和兰州利源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兰州再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提高兰州利源的融资能力,满足兰州利源的正常资金需求。该笔贷款的增信措施较全面,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没有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475.51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2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其他

  本次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况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0年第三季度末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后,2020年1-9月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760.84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8.05%。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一)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三)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

  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共9,760.84万元,将减少公司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82.36万元,相应减少2020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082.36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5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6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邦建设”)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山西尧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向银行申请800万元的贷款,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可向中邦建设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中邦建设可用担保额度为4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39,2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6月4日

  3、注册地点: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4、法定代表人:党京伟

  5、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工程设计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中邦建设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中邦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不超过800万元

  3、担保期限:贷款合同项下最后一笔未清偿债务的履行期满之日起三年。

  4、反担保措施: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86,475.51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2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6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封开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29日和2020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自本议案获得2019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为了满足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需求,将6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于2020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环保”)的全资子公司封开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封开污水处理”)因生产经营的需要,近日与广东德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签署了《借款合同》,向银行申请900万元的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山环保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

  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可向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中山环保及其下属公司可用担保额度为45,735万元,本次担保后,可用担保额度为44,835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封开县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3、注册地点:封开县南丰镇勒竹村竹塘

  4、法定代表人:程材坚

  5、注册资本:78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污水处理服务;环境保护设施营运;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污泥防治;环保工程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中山环保持股100%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19年度数据经审计,2020年数据未经审计。)

  9、经核查,封开污水处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不超过900万元

  3、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风险控制措施:封开污水处理以封开县南丰镇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的收益权提供质押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86,475.51万元,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5.01%,占2019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4.26%,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保证担保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2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伟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谭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小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下降51.99%,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收款金额减少。

  2、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248.12%,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

  3、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98.34%,主要为报告期内转让SPV公司股权产生。

  4、存货较上年末减少154.86亿元,合同资产较上年末增长167.65亿元,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减少25.41亿元,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长25.37亿元,主要为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对相关科目年初数进行调整。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04.94%,主要为报告期内环保工厂的改扩建投入增加。

  6、开发支出较年初减少480.28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支出获得专利权转入无形资产。

  7、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72.82%,主要为报告期内环保工厂增加设施改造支出。

  8、应付票据较年初下降34.23%,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兑付已到期应付票据。

  9、应交税费较年初下降36.71%,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缴纳上年已计提的应交所得税。

  10、其他应付款较年初下降46.08%,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减少与外部公司往来款及借款。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增长254.55%,应付债券较年初下降72.93%,主要为报告期内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金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长期借款较年初增长163.04%,主要为公司持续优化债务结构,减少短期债务,增加长期债务,从而降低短期债务偿付风险。

  13、递延收益较年初增长38.75%,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增加政府补助,且尚未到达验收结转条件。

  14、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476.31万元,主要为报告期内环保工厂计提的安全生产费。

  15、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长407.54%,主要为对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导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二)合并利润表项目

  1、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77.73%,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因工业废弃物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根据应交增值税计提的附加税费增加。

  2、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59.68%,主要为公司对管理架构进行了优化改革,对业务方向进行了梳理,相应减少了管理费用。

  3、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617.70%,主要为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4、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31.70%,主要为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调整影响的投资收益增加以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损失减少。

  5、信用减值损失本年计提金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7.16%,主要为工程类应收账款余额减少,同时根据账龄构成按照会计政策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有所减少。

  6、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0.15%,主要为处置资产产生的处置收益减少。

  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59.74%,主要为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收益增加。

  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2.36%,主要为公司本期非经常性损失减少。

  9、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93.39%,主要为报告期内递延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0、少数股东损益较上年同期增长555.74%,主要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0.31%,主要为公司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预算进度合理安排资金支出。随着我国本土疫情防控形势的逐步好转,公司积极复工复产,同时加大工程项目回款力度,此外,公司危险废弃物销售收入增加,相应的销售货物回款有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774.39%,主要为(1)上年同期处置子公司收回投资款增加;(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股权的现金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8.75%,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融资净流入增加。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长56.51%,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有所好转以及融资净流入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0年7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平仓及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何巧女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被动减持计划进行了披露。

  截至2020年9月30日,何巧女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票26,578,1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8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票3,187,65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87%,总计被动减持股票29,765,7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108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被动减持的股票中,减持最高价为5.45元/股、最低价为4.68元/股、均价为5.20元/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业绩预告填写数据类型:区间数

  ■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慕英杰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利源”)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关支行申请人民币贷款2000万元,董事会同意由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为该事项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兰州利源提供担保,有利于兰州利源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被担保人为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该笔贷款有第三方提供的房产抵押担保和兰州利源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兰州再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整体担保风险可控,故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兰州市利源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2020年1-9月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9,760.84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88.05%。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0-09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19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岩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2020年1-9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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