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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7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9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需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按有关审批、登记机关要求进行文字性修订,并办理《公司章程》及有关其他事项的登记备案等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2020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备案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除公司住所发生变更外,营业执照的其他信息未发生变化。

  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X003879117

  名    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邹艾艾

  注册资本:108,127.21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07年5月25日至长期

  住    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69号11层11层

  营业范围: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节能领域、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销售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及材料、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生产环境污染治理专用设备(限天津分公司生产)。(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6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邹艾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晓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晓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2020年8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0年9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8月14日、2020年9月1日、2020年9月2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股权转让签署补充协议事项: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业绩承诺期各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的影响需进行相应剔除,经川发环境与世纪地和协商后双方于2020年9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2020年9月29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4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10月19日向各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邹艾艾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拓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的需要,公司拟在开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运营及相关业务的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

  1、拟设立分支机构基本情况

  1)拟设立分支机构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名)分公司;

  2)分支机构性质: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营业场所:具体地址需在项目所在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能确定;

  4)经营范围: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营、维护、技术服务;脱硫脱硝副产品综合利用等;脱硫脱硝除尘设备的制造和购销等。

  5)分支机构负责人: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任命。

  上述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等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设立的目的:根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凡在公司住所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向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公司在各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公司,是拓展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的需要。

  2)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3、为高效、有序、及时的根据公司烟气脱硫脱硝除尘特许经营(BOT)及相关业务需要完成设立分公司以及分公司工商变更等工作,公司董事会一并授权董事长依照本决议,根据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审批、签署并更新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事宜,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分公司设立及变更情况。

  本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20-085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信息、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0年10月19日向各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瑞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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