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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66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14时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陈德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67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0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10月30日在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北青公路6598弄25号9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利娟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0-065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海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康丽雄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4.50 元/股(含)。若按回购价格和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约 12,244,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即 2020 年 9 月 14 日)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回购方案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收入已按募集资金用途全部投入使用完毕。

  六、对202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德军

  2020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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