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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0-053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9日14:3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8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名,其中董事宋小明先生、独立董事陈舒女士以通讯方式参加。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益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涉及公司债权清偿的议案》

  1.董事会同意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安通物流”)管理人提出的安通物流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方案以法院裁定为准。

  2.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该债权处置的后续工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行使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决策权限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行使全资子公司广东港航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决策权限。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公司代码:601228                                             公司简称:广州港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李益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素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何晟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2020年9月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决算审计费用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预计不超过260万元。

  详见公司2020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9)。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关联方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及公司与其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2020年8月31日,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财务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详见公司2020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成立的公告》(2020-044)。

  为规范公司(含合并范围下属单位)与财务公司关联金融业务,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符合双方利益,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0年9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20-048)。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财务公司开展存款、综合授信及结算等业务,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该协议于2020年9月30日完成签署。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228          证券简称:广州港         公告编号:2020-054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0月2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监事。

  (三)会议时间:2020年10月29日15: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4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名。

  (五)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应海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重整涉及公司债权清偿的议案》

  监事会经认真审核,同意《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最终方案以法院裁定为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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