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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尹纪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1.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0号)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公开发行了1,7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3,300.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53号文同意,公司17.33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4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亨通转债”,债券代码“110056”。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及《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亨通转债”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19年9月26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转股期间为2019年9月26日至2025年3月18日,转股代码“190056”,初始转股价格为21.79元/股,目前转股价格为15.58元/股。

  2.报告期转股变动情况

  “亨通转债”自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转股的金额为11.3万元,因转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7,244 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004%。截至2020年9月30日,累计已有2,255.80万元“亨通转债”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累计转股股数为1,437,210股,占可转债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0.08%。

  截至2020年9月30日,尚未转股的可转债金额为171,044.20万元,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98.70%。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019年4月9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26号、2019-027号。

  2019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9-067号。2020年3月2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24号、2020-025号。

  2020年3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31号。

  202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0-059号。

  2020年7月1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年7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15号)。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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