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熊杰主持,本次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的审计机构,期限一年。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行业的相关资质,是国内知名的审计机构,积累了丰富的审计经验。同时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合作开展合作以来,能够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相关审计义务,因此同意续聘其作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1)。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1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1.61亿元。2019年度立信共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为7.21亿元。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77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1家)、批发和零售业 (21家)、房地产业(14家)、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16家),资产均值为151.83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立信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 2019年0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 2019年9次,2020年1-6月7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谢晖
(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卢志清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付忠伟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最终协商确定定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陆拾万元整(含税)。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2019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2020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有方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42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1月16日 14点45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16日
至2020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41)。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一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鉴于疫情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呼吁广大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3、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信函、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和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0年11月12日17:30,信函、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荣路联建工业园2栋4楼
联系邮编:518109
联系电话:0755-33692165
电子邮件:nw@neoway.com
联系人:黄雷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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