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917 公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0-044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王颂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金艳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2020年10月9日,公司接到重庆渝康通知,重庆渝康已于9月30日办理完成了股权转让的
工商变更登记并换领了新的营业执照,重庆渝康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华润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润金控”),持有重庆渝康54%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需要,公司第三大股东重庆渝康引进华润金控作为战略投资者,由原股东向华润金控转让其持有的重庆渝康54%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华润金控通过重庆渝康间接持有重庆燃气股权比例为15.00%,联同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已持有的重庆燃气22.49%股权,华润金控间接持股以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润燃气投资持股合计超过30%,从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华润金控指定其全资子公司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润资产”)作为实际执行要约收购的主体,并由华润资产持有接受要约的股份。
2020年10月9日,公司收到华润资产送达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公司已披露《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申报公告》等披露文件,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1月12日。详细内容请查阅相关文件。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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