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1
董事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长春先生、谭祖衡先生、唐陕湖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4月0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公司董事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长春先生、谭祖衡先生、唐陕湖先生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2,5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32%)。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一) 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谭祖衡先生、唐陕湖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郭长春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含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该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次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
三、 备查文件
吴小林先生、罗兵先生、郭长春先生、谭祖衡先生、唐陕湖先生签署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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