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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股票代码:600926)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召开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本季度报告。

  1.3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陈震山,行长、财务负责人宋剑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章建夫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季度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说明外,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与指标均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货币单位以人民币列示。

  1.5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下同;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下同;

  3、公司本期尚未发放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未考虑相应的优先股股息和永续债利息。

  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千元

  

  2.3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整体经营情况分析

  2020年第三季度,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国家全面推进复工复产,经济加快复苏。公司持续贯彻中央“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切实落实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和监管工作要求,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取得了良好的经营管理成果。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效益稳中有升,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资产质量继续改善。

  (一)经营效益: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净利差1.95%、净息差1.97%,均较二季末上行0.02个百分点。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共计实现营业收入186.52亿元,同比增长16.24%,其中利息净收入140.99亿元,同比增长24.36%,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25.20亿元,同比增长93.68%,中间业务净收入占比13.51%;实现减值损失前营业利润138.90亿元,同比增长18.51%;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55.77亿元,同比增长5.11%;受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的摊薄影响,基本每股收益1.00元(未经年化),同比减少0.03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57%(未经年化),同比下降1.11个百分点。

  (二)业务规模: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继续优化信贷投向结构,公司贷款增量向制造业贷款倾斜,小微“两增两控”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行贷款增速,零售贷款的投放摆脱疫情影响;同时公司加大对经营结算款等一般性存款的吸收力度,一般性存款实现较快增长,存款结构逐步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110.62亿元,较上年末增加869.92亿元,增幅8.49%;其中贷款总额4,711.2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70.69亿元,增幅13.78%,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比例42.40%,较上年末提升1.97个百分点;负债总额10,315.91亿元,较上年末增加700.66亿元,增幅7.29%,其中存款总额6,720.33亿元,较上年末增加581.31亿元,增幅9.47%,存款总额占负债总额比例65.15%,较上年末提升1.30个百分点。

  (三)资产质量:报告期,公司信用风险指标呈加速改善趋势。前三季度公司核销不良贷款3.29亿元,不良贷款余额与占比实现“双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良贷款率1.09%,较上年末下降0.25个百分点;关注类贷款比例0.71%,较上年末下降0.23个百分点;逾期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90.11%,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85.12%。前三季度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74.3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95%,其中计提贷款减值损失54.15亿元;期末拨备覆盖率453.16%,较上年末提升136.45个百分点;拨贷比4.92%,较上年末提升0.69个百分点。

  四、 重要事项

  4.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千元

  

  4.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2020年6月1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及在额度内特别授权的议案》,拟发行最高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专项金融债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金融债券发行方案已获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银保监局”)核准,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做好本次金融债券的发行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

  (2)2020年9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拟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合计不超过150亿元(含150亿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浙江银保监局核准,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报程序,并将依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4.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无。

  4.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不适用。

  五、 银行业务数据

  5.1补充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企业贷款包括票据贴现;

  2、其他存款包括财政性存款、开出汇票、信用卡存款、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

  3、上表贷款总额、存款总额及其明细项目均不含应计利息;

  4、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均未年化处理。

  5.2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按照2012年6月7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相关规定,信用风险采用权重法、市场风险采用标准法、操作风险采用基本指标法计量,计量方法保持一致,对资本充足率计算无影响。

  5.3杠杆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5.4流动性覆盖率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上表各指标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

  5.5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注:1、上表中同业拆借资金比例依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同业拆借管理办法》使用人民币口径计算;

  2、上表中流动性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于2018年5月发布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计算;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以非并表口径的资本净额计算。

  5.6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公司后三类不良贷款总额为51.14亿元,较上年末减少4.19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09%,较上年末下降0.25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千元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7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金融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同意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文。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20]第132号)和《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关于杭州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浙银保监复[2020]706号),公司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的金融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发放小型微型企业贷款。

  公司将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做好本次金融债券的发行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本次金融债券发行结束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26           证券简称:杭州银行     公告编号:2020-048

  优先股代码:360027         优先股简称:杭银优1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0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会董事12人(另有1名董事尚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履职),会议有效表决票为12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批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李常青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李常青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其履职将自浙江银保监局核准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日始,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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