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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温州市永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贸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430.083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4%。本次部分股票质押后,累计质押股票865万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数的19.53%,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永昌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温州永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昌控股”)、傅昌宝合计持有本公司股票11,951.688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88%。本次永昌贸易部分股票质押后,累计质押股票865万股,占永昌贸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公司股数的7.24%,占公司总股本的2.74%。

  一、上市公司部分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0年11月02日接到大股东永昌贸易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的865万股限售股股票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永昌贸易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若后续出现履约保障比例波动到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永昌贸易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公司将密切关注改质押事项的进展,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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