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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3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2),其中涉及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先生《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的时间内容,因工作人员失误,需补充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先生《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JIA JITAO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1,300,000股。

  更正后: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先生《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JIA JITAO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1,300,000股。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更新后)》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0-064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更新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1,300,000股。

  2、本次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先生《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JIA JITAO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数量1,300,0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JIA JITAO先生。

  2、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JIA JITAO先生通过亚世光电(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0,22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65%。

  3、JIA JITAO先生在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未有已披露的增持计划。

  4、JIA JITAO先生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向好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增强投资者信心。

  2、拟增持数量:拟增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300,000股。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5、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2、JIA JITAO先生承诺: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3、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实施结果。

  5、本次增持行为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JIA JITAO先生出具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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