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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1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0年11月2日上午 11:00 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健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增类金融业务投入金额为2,700万元,根据监管规定,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经上述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调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进行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审议的四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0-138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7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11:3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钻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包含增资、借款等各种形式的资金投入)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增类金融业务投入金额为2,700万元,根据监管规定,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经上述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进行相应的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议案内容均属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13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减,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对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类金融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非公开发行首次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新增类金融业务投入金额为2,700万元,根据监管规定,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国海建设于2020年9月出资2700万,参与设立了江西中盛供应链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中盛),持有江西中盛9%股权。鉴于江西中盛属于类金融企业,根据《再融资监管问答二》之“问题15”关于类金融投资的监管指导,公司将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2,700万元。

  经上述调整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不存在其他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针对上述调整,公司编制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140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0年10月27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慎考虑,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股票简称:金莱特              股票代码:00272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二年十一月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3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向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优化产品结构,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

  国内宏观经济的稳步发展与居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升促使家电消费市场的需求结构发生改变,空调、冰箱、洗衣机等传统家电产品的渗透率基本饱和,终端消费以更新需求为主,而小家电产品凭借功能新颖、使用便捷、体积轻巧的特点,迅速进入消费者的视野,电子商务平台的蓬勃发展则更是为小家电市场体量的快速扩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其中在新冠疫情的影响下,消费者更加注重居家环境的健康,对健康电器产品的需求量大幅增加,且主要通过线上渠道进行购买。

  在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加大对健康电器的研发力度,成功推出智能遥控紫外线杀菌灯、杀毒空气净化器等健康电器产品,及时地满足了消费者改善空气质量、保障健康生活的需求。然而公司目前主要依托现有厂房和设施设备进行健康电器产品的生产,产品类型较少,生产能力有限,且部分设备在效率与精度上难以满足日益发展的技术要求,因此公司亟需建设符合健康电器产品工艺需求的精益化、智能化生产基地,并配备性能优良的生产设备,对健康电器产品进行产能扩充。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投产空气净化器、冷暖两用扇、加湿器等健康电器产品,一方面优化产品结构,为下游客户“一站式”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夯实公司的市场基础,另一方面不断加强产品的外观与功能设计,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积极把握健康电器领域的市场机会,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拓展更多的市场份额。

  2)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抓住健康电器领域的发展机遇,取得市场先发优势

  我国家电行业在近年来取得长足发展与进步,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产品品质持续提升,形成了相对完整的产业配套体系,且出口金额屡创新高,中国作为全球家电制造大国与出口大国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然而受全球宏观经济增长乏力、汇率波动幅度增大、国内人口红利消失等因素的影响,家电行业主要产品的销量增速逐渐放缓,刚性需求呈现增长疲软态势,行业整体正处于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由此,产品与技术创新将成为家电行业转型升级的驱动力,在需求端表现为消费者对健康化、智能化和品质化的家电产品需求增加,在供给端表现为家电企业更加注重产品在设计理念、工艺流程与功能组合等方面的创新。

  公司深耕小家电行业多年,掌握了一系列与小家电产品相关的核心技术,积累了大量的产品研发、生产制造与市场拓展经验,对下游市场的需求变化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已率先在健康电器领域进行初步布局,先后开发了空气净化器、智能遥控紫外线杀菌灯等健康电器产品,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为了顺应家电行业转型升级的趋势,抓住健康电器领域的发展机遇,公司需要扩大健康电器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供货能力,以快速响应下游市场对健康电器产品的使用需求,取得市场先发优势。

  3)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打造自动化生产车间,提高精益化生产能力

  家电产品的生产工艺包括模组开发、线路板插件、装配、检测与物流仓储等工序,任何一个环节的误差都有可能导致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仅会影响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使公司面临赔偿或诉讼,还会损害公司多年来积累的良好口碑,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为了降低产品质量风险,确保产品质量达到客户要求,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措施。但随着公司产品品类与客户群体的增加,产品质量检测难度不断加大,依靠现有的生产设备已无法满足日益严苛的产品质量要求,公司需要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能力,通过设备升级、流程优化、系统管理等方式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控,保障多品类、多批次产品的质量可靠性。

  公司在本项目的建设中将选用高度自动化的生产设备,打造自动化、规范化的生产车间,一方面提高生产精度,减少因人为操作失误、设备老化等问题导致的产品外观与功能瑕疵;另一方面改进生产流程,缩短各工序衔接的时间,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公司还将引入MES生产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设备状态、工艺参数、生产进度进行实时监控,并采集生产车间各环节产生的数据,形成大数据积累,从而实现生产全过程的可视化、数字化管理,有助于公司快速发现并解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项目可行性

  1)公司庞大的营销网络与优质的客户资源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市场基础

  公司在二十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全球化布局战略,建立了覆盖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营销网络,实行线上线下渠道联动发展的营销策略,业务现已遍及东南亚地区、中东地区、非洲、欧洲、南北美洲。公司凭借质量可靠的产品与快速响应的销售服务,成功进入名创优品、Firefly(菲律宾照明采购及零售商)、Western International(阿联酋综合电器采购商)、Walmart(美国知名连锁商超)、ACE(印尼连锁零售商)、Avenue Supermarts(印度连锁零售商)等大型企业的供应链体系,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产品性能与质量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

  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已在广东、福建、湖南、山东、陕西、江苏、四川、河南、安徽、浙江等地成功开展销售业务,同时不断加大与国内一线知名客户(如名创优品等)的合作力度,逐步提高国内业务的销售比重,对冲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给公司出口业务带来的不利影响。

  针对健康类家电产品,公司正积极与各类研发销售相关产品的企业接洽,拓展产品品类与销售渠道,比如近期公司已与专门从事时尚、科技型健康家电产品研发与销售的“斗禾”公司就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活动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综上,公司庞大的营销网络与优质的客户资源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坚实的市场基础,公司将利用线上线下多维度渠道进行产品推广工作,充分消化项目实施所带来的新增产能,提高公司在健康电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

  2)公司强劲的技术研发实力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支持

  公司深知研发能力是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的重要基础,一直秉承“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追求市场全球化”的产品开发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切入点进行产品与技术的研发工作。公司近年来持续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的小家电产品,每年平均向市场投放60款以上的新产品,且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研发,在行业内拥有较强的技术领先优势,已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公司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长期的技术研发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成果,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共计获得专利近600项,专利数量在行业内处于前列。

  目前,公司已系统地掌握了小家电领域的多项核心技术,如LED驱动控制技术、散热控制技术、集成式智能控制技术、电源快速充放电技术、直流永磁无刷电机有限元一体矢量控制技术等,并且形成了一套高效的研发体系,能够较快地将产品理念转化为具备生产可行性的产品形态,缩短研发成果的产业化进程。由此,公司强劲的技术研发实力将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有助于公司加快新材料、新技术的生产落地,增强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从而维持公司健康电器产品在市场中的技术先进性与创新性。

  3)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的质量管理,专门设立品质部,由其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对公司入厂原材料、产品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记录、统计、分析,建立质量管理档案。公司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产品生产特点,制定了一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包括《物料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与品质过程控制程序》、《生产工序作业指导书》、《成品检验标准及作业指导书》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等,明确了各道工序的质量标准与各部门人员的职责,使质量管理工作贯穿公司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公司遵循“首检、自检/互检、全检、巡查、过程抽检与老化测试、出货检验、客户或验货机构(第三方)验货”的品质控制程序,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产品不良率,并凭借严格的产品质量管控,顺利通过GB/T19001-2016/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的认证,所生产的各类小家电产品均获得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部分出口至海外国家或地区的产品也分别通过欧盟CE认证、国际电工委员会CB认证(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欧盟RoHS认证、美国联邦通信FCC认证、德国GS认证等。

  公司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多年的质量管理工作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质量管理方面的制度保障与经验指导,使公司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发挥“小批量、多品种”的柔性制造优势,灵活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变化的产品需求。

  (二)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项目必要性

  1)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保障工程质量,提高综合竞争力

  工程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为了避免质量安全事故,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国家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并加大抽查抽测力度,落实各方主体的工程责任。自2019年10月1日起,上海、重庆、温州、苏州等地的住建部陆续发文,要求在工程项目中禁用整体性差的扣件式钢管悬挑脚手架,改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尽可能地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招标方在制定工程项目验收标准时,亦逐步提高安全、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强制性指标要求,除考察竞标企业的资质等级与过往业绩以外,愈发重视竞标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水平与工程质量管理能力,促使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加快淘汰老化、不达标的工程设备,调整工程项目设备方案,适度提高自有设备在施工过程中的使用比重。

  公司虽然已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2016环境管理体系及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标准开展全面质量管理(TQC)工作,建立了PDCA(即“计划→实施→检查→处置”)循环模式,形成由组织保证、过程管理保证和制度保证三部分组成的质量管理体系。但在过程质量管理方面,由于国海建设现有的工程设备数量较少、品种不全,且长期依赖设备租赁企业的机械设备,难以掌握所租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容易出现设备故障、设备匹配性差等问题,进而影响施工效率与质量。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国海建设将引进一批价格适中、质量可靠的通用工程设备,提升施工能力与质量控制水平,提高在招投标过程中的综合竞争力,以拓展更多的市场份额。

  2)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增强设备实力,如期交付优质工程

  工程设备对建筑企业的成本、工程进度和质量产生重要影响,有条件的建筑企业往往通过购置先进的工程设备、建立设备仓库的方式,提升设备保障能力,确保工程项目的有序进行。

  国海建设作为一家具备工程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业务范围涉及市政、房建等多个领域,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对于公司设备在技术性、安全性、稳定性、能耗等方面的要求存在一定差异。然而,国海建设目前主要采用向外部租赁设备的方式来完成施工任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所承揽的工程类型不断增加,单纯依靠外部租赁难以实现项目间的有效衔接,且无法保证租赁设备的性能与工程质量的要求是否匹配,从而给施工进度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顺利完成各项工程项目,国海建设需要增强设备实力,改善设备端配置不足的局面,防止因设备调度不及时、设备性能不稳定等问题影响工程进度与质量。国海建设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购买性能优良的脚手架、塔吊等通用工程设备,以满足实施多类型工程项目的设备需求,同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实现对工程进度的良好把控,向客户如期交付优质工程。

  3)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对施工过程进行智能化安全管理

  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工程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企业的施工安全与质量,还成为衡量施工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传统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主要由具有相关经验的管理人员或现场监控人员来完成,然而部分施工项目的作业量较多、施工难度加大、所需设备的重量或体积变大,仅依靠一定数量人员进行工程安全管理存在管理效率低、劳动力消耗大、监管不到位等弊端,施工企业需要采取更加严密的安全管理措施。

  本项目中,国海建设将购置用于办公总部与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设备,突破传统管理方式中的地域限制,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缩短信息流动时间,对不同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全方位动态管理,快速应对施工现场出现的突发问题,尽可能地减少经济损失。

  2、项目可行性

  1)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的设备管理体系涵盖设备的检验及验收、日常管理、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等四个方面的内容:在设备检验及验收方面,公司要求由工程师查验设备提供单位的资质,由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施工机械外部结构装置的装配质量、连接部位的紧固性、电气系统的完整性等,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进行安装;在设备日常管理方面,公司设立了机械设备台账,记录与设备相关的使用、维修与改造情况,并实施“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制度、安全与技术交底制度、定期检查保养制度等,保证机械设备相关资料统计记录的完整性与设备操作人员能力的匹配性;在设备使用管理方面,公司要求使用者应熟悉设备性能、掌握设备合理使用的要点以及遵守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定的性能要求来使用设备;在设备维修保养方面,公司定期编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根据工程情况留出必要的设备保养时间,并填写设备保养检查记录,以反映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

  2)公司施工资质齐全,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专业支持

  国海建设专注于工程施工领域,现拥有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壹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壹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环保工程承包叁级共计8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和承包资质,是国家总承包一级施工企业,具备承接市政、房建等不同类型施工项目的能力,为客户提供设计规划、现场施工、后期运营和融资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3)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工程团队,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经验指导

  公司专注于工程施工领域,建立了一支业务能力过硬、实践经验丰富、工作态度积极的工程团队,由具有大型工程总承包能力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的项目经理和各类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组成,并从长期合作的劳务分包单位中选用素质良好的施工人员来共同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公司的工程团队成员大多具备多年的建筑工程从业经验,熟悉主要机械设备的操作规范、维修保养及故障排除方法,能够快速解决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国海建设已成功地完成房建、市政等领域内的多个施工项目,如宜春市铜鼓县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EPC装饰装修工程、特色小镇亮化照明工程项目等,获得了客户与合作方的一致好评,体现了公司专业的施工能力与良好的工程管理水平。同时,公司还是中国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江西省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与南昌市建筑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的常务理事单位,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示范地位。

  (三)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2017年至2019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25%、41.26%以及51.03%,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逐年上升,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一)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健康电器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施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棠下镇金桐路。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健康电器产品的生产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

  本项目达产后,公司将新增健康电器产品产能,包括桌面空气净化器、家用空气净化器、冷暖两用风扇以及加湿器等,以此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满足下游市场对健康电器产品日益增长的使用需求,逐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项目投资计划与收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32,837.17万元,项目建设期为2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预计将达到20%,投资回收期在7年以内(含建设期)。

  3、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项目已于2020年9月29日取得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于2020年10月26日完成环评备案程序,备案号为202044070300000290。

  (二)安全与智能化工程设备购置项目

  1、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工程设备购置项目,实施主体为国海建设,系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项目总投资为16,071.02万元,建设期为1年。公司拟通过本项目购置一批先进的通用工程设备,如盘扣式钢管脚手架以及智能化安全管理设备,增强设备实力,满足自身工程项目的建设需要,实现对工程进度与质量的良好把控。

  2、项目投资计划与收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16,071.02万元,项目建设期为1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所得税后内部收益率预计将达到20%,投资回收期在6年以内(含建设期)。

  3、项目备案及审批相关情况

  项目已于2020年10月9日取得南昌市南昌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确认“国海建设有限公司工程设备购置项目系资产购置项目,不会产生污染,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定建设项目,无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该项目不涉及施工建设行为,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不属于需要履行备案程序的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综上,该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和备案手续。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扩大现有业务规模,提高综合竞争力,对公司开拓新的业务板块、优化产品结构、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资本结构更趋稳健合理,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强。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并正式投入运营并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将有所下降,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式投入运营后,随着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的利润规模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增加,可持续发展能力将进一步增强。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提高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显著增加公司的资产规模;同时,可减少公司未来可能发生的债务融资的财务费用,使公司财务结构得到优化,未来盈利能力进一步提高,整体实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通过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有效满足公司健康电器业务的智能制造、品牌升级,以及工程类项目实施的设备与资金需求,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增长,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空间,为公司未来业务的拓展及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0-141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主要假设、前提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21年3月31日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300万元,假设募集资金总额按其上限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该募集资金总额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成的募集资金总额为准);

  4、在预测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时,以2020年6月30日总股本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2,207,000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57,560,000股,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249,767,000股(该发行数量仅为估计的上限值,最终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受疫情冲击,公司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7.7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8.53万元,2020年下半年以来,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公司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估算2020年全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00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700万元。假设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为0%、10%、20%三种情形。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6、未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7、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2021年末每股收益等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规定计算。

  由上表可知,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预计短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将可能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因此,公司短期内即期回报会出现一定程度摊薄。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其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短期内利润增长幅度预计将小于净资产的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时间内出现一定程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着被摊薄的风险。

  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本次发行是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能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整体竞争力,巩固和加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动力。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有着积极的意义,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资产净额将同时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流动性、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和优化。

  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同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承诺的募集资金投向,并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检查、配合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规范有效地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三)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公司也将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回报股东

  公司制定了《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约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持续采取多种措施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以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回报能力。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欣创力科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关于修改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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