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0-02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长单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
合同金额:2021-2025年,公司每年向合同对方采购不少于4GW单晶硅片,对应210尺寸的单晶硅片4亿片,5年总计20GW,对应210尺寸的单晶硅片20亿片(硅片尺寸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但总体采购量不变)。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测算(基于PV 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折算),预计采购金额约为每年20.48亿元(含税),5年总计102.40亿元(含税)。双方约定,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故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实际以签订的月度补充协议为准。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具体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公司每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机数控”)及其全资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签订单晶硅片长单采购合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的标的为单晶硅片,预计公司2021-2025年每年向合同对方采购不少于4GW单晶硅片,每月采购量约为333MW,每月的采购数量可在原约定的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10%,对应210尺寸的单晶硅片4亿片;5年总计20GW,对应210尺寸的单晶硅片20亿片(硅片尺寸可以根据需求进行调整,但总体采购量不变)。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住所:无锡市滨湖区雪浪街道南湖中路158号
(4)法定代表人:杨建良
(5)注册资本:23,187.45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数控机床、通用机床、自动化控制设备、检测设备、金属结构件、机床零部件及配件的制造、加工、销售;五金加工;数控软件的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8)合同对方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资产总额27.63亿元,净资产17.08亿元,营业收入8.06亿元,净利润1.85亿元。
2、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管委会A座516室
(4)法定代表人:杨昊
(5)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石墨材料、碳碳材料、单晶硅棒及硅片、半导体设备、太阳能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合同对方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上机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故合同总金额暂未确定。2021-2025年,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每年向合同对方采购4GW单晶硅片,对应210尺寸的单晶硅片预计约4亿片,5年总计20GW,对应210尺寸的单晶硅片预计约20亿片。参照PV InfoLink最新公布的价格折算,预计合同金额约为每年20.48亿元(含税),5年总计约102.40亿元(含税)。
(三)协议期限
2021年至2025年。
(四)定价规则
采取月度议价方式进行确定。
(五)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原因,乙方不能按时交货,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延迟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就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甲方原因延迟付款,乙方有权暂停发货不作为违约,且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如遇任何一方提出下月采购(供应)数量的减少,需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未经同意的,违约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3、如经双方确认乙方提供的货物因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生产延误、停产停工、返工、或对甲方的客户迟延交货或承担质量责任等,乙方应承担甲方直接损失。
4、如果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出退货、换货或降价要求,乙方则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按甲方要求予以退货、以全新合格的货物更换,或降价处理。
(六)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相关的所有争议,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则双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原告住所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七)合同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盖章,自公司支付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具体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公司每年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在2021年底光伏组件产能规划不低于50GW,未来将继续夯实基于大尺寸电池的先进组件产能规模优势。本次长单采购合同的签订将为公司210单晶硅片长期稳定供应提供有力保障,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
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合同为长单采购合同,具体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最终实现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产生波动,对公司每年业绩产生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2、本合同存在受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因素影响可能会无法全面履行的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进合同进展情况并做好后续的信息披露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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