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3 证券简称:弘亚数控 公告编号:2020-079
本公司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风华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许丽君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告编号:2020-076),公司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刘风华先生、董事兼财务负责人许丽君女士计划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其中:刘风华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许丽君女士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近日,公司收到了刘风华先生、许丽君女士《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函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刘风华先生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许丽君女士的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公司股份和股权激励股份。(股份来源含前述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刘风华先生、许丽君女士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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