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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科技”、“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3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支持公司发展,提高公司融资能力,公司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拟为华映科技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担保费率由双方在相关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在不高于市场同类可比交易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上述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办理相关交易。

  为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将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依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立视”)的房产、土地、机器设备等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直接、间接持有华映科技695,833,534股股份,占华映科技总股本25.16%。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喆先生回避表决(林喆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上述股东之关联企业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故就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回避表决),其余10名董事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宿利南

  注册资本:763,869.977374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一北路153号正祥商务中心2号楼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07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17397615U

  股东/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经营范围: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经营;对网络产品、软件与电子信息服务、通信、广播电视视听、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电子基础原料和元器件、家用电器、光学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仪表、机械加工及专用设备、交通电子等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产品的投资、控股、参股。对物业、酒店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华映科技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一年,具体数额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以不超过1%的费率收取担保费用。

  四、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东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五、 本年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相关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相关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52,952.03万元以及融资租赁融资本息合计人民币16,209.24万元。

  六、 本次授信涉及的担保情况

  被担保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5月25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

  法定代表人:林俊

  注册资本:276,603.28030万元人民币

  主营范围:从事计算机、OLED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通信设备、光电子器件、电子元件、其他电子设备、模具、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对外贸易,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股权结构: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物情况: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拟以华映科技及科立视的房产、土地及机器设备等提供抵押担保,涉及的资产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52,405.06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账面价值为49,350.62万元。

  合同签署情况:借款合同、抵押/质押/担保合同等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七、 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进一步拓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

  八、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审批通过的担保(含对外担保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不包括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为163,000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3.42%,正在履行中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54,153万元,累计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10%。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九、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本次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9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进行担保事项,未超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额度范围,该事项有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及担保事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同意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14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孙辰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ST华映      公告编号:2020-113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0月2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2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到会董事和独立董事11人,实际到会11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知晓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林喆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股东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并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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