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20年11月6日起,腾安基金开通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业务开通具体情况
二、 费率优惠活动
1、优惠活动时间
自2020年11月6日起持续进行,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活动适用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并通过腾安基金网上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3、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上述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赎回费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招募说明书约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除外)折扣以腾安基金具体安排为准。其中,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优惠活动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腾安基金最新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费率优惠活动内容的解释权归腾安基金,费率优惠活动内容执行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请以腾安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支持相互转换。
3、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港深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元,银华通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腾安基金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其他基金在腾安基金最低定期定额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0元,具体办理细则详见腾安基金网站。如代销机构开展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满足上述规定后如有不同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腾安基金开通优惠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情况以腾安基金及本公司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本公司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最低金额业务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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