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1 证券简称:华海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0-095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华海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海转债”或“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61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华海转债”,债券代码为“110076”。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184,260万元,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10月30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184,26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浙商证券”)包销。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1月2日(T日)结束,配售结果如下:
二、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0年11月4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上交所和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具体数量为3,535手,包销金额3,535,000元,包销比例0.1918%。
2020年11月6日(T+4日),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债券登记申请,将包销的可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资本市场部
电话:0571-87003331、87902574
发行人: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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