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得土地补偿款的基本情况
根据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2020年10月20日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春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及《长春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储备方案审批表》等相关法律法规收回公司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东至建丰街、南至航空街、西至公司项目用地、北至盛业路的一宗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面积134,679平方米,该宗地是公司持有的吉(2017)长春市不动产权第030355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的178,362平方米中的一部分,用途为工业用地。经双方协商,土地补偿单价384元/平方米,补偿总额为人民币51,716,7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6)。
2020年11月5日公司已全额收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支付的土地补偿款人民币51,716,736元。
二、本次获得补偿款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类型:土地征收补偿款
2、会计处理:记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收到以上土地补偿款后,预计可增加公司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670万元。最终数据以年审会计师的审计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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