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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二年十一月

  交易各方声明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预案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相关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预案所引用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转让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在后续磋商、形成、审批、审核过程中,存在各方无法就正式交易方案或其完善达成一致,导致本次交易取消的可能。

  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南新制药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如本企业/本人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本人将不转让在南新制药拥有权益的股份。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前,兴盟苏州拟进行内部重组,内部重组安排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安排”。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完成后,南新制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盟苏州的10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后的各股东,即Synermore、曹一孚、Sky Token、United Power、苏州齐心和HUIWANG。因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故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方案仍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截至预案出具日,交易各方初步商定标的资产预估值不超过267,15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依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作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按最终交易价格的100%确认交易对价,其中Synermore获得现金和股份对价的比例分别为43.99%和56.01%;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全部获得股份对价。Sky Token按最终交易价格的95%确认交易对价,且全部获得股份对价。United Power按最终交易价格的90%确认交易对价,其获得现金和股份对价的比例分别为50%和50%。

  根据交易对方上述支付对价的方式,按预估值测算的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情况列示如下:

  同时,南新制药拟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30%,所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对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则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

  同时,南新制药拟向兴盟苏州分期提供2亿元借款,用于本次重组过渡期内兴盟苏州的正常研发、经营。该借款协议需经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兴盟苏州100%股权。兴盟苏州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资产净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兴盟苏州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资产净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本次交易对方Synermore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份。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Synermore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湘投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湘投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标的资产的资产评估情况及预估值

  截至预案出具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截至预案出具日,交易各方初步商定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不超过267,150.00万元。待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后,交易各方将以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最终作价。

  预案中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结果将在《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或估值最终结果可能与预案披露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1、2020年11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2020年11月6日,标的公司、兴盟开曼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报告出具后,南新制药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资有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3、南新制药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4、本次交易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5、其他境内外有权机构的审批/备案、许可或同意(如适用)。

  上述程序能否履行完毕以及履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七、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锁定安排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Sky Token、United Power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Synermore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其所持部分对价股份可申请一次性解锁,剩余对价股份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且其已按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如需)后可申请解锁。具体解锁比例由Synermore和上市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且其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如需)后,其可就所持剩余对价股份申请解锁。

  如截至对价股份登记在交易对方名下之日,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或转让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对价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条约定的锁定期的,需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对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配套融资中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兴盟苏州的主要产品管线应在对价股份上市日起满三年内实现特定的里程碑。在相关里程碑未实现的情形下,补偿义务人将以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对价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有关具体里程碑及补偿方案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另行协商确定,详细情况将在《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并经补偿义务人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若经审计,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另行协商确定,详细情况将在《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九、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安排

  (一)兴盟苏州股权调整

  截至目前,Synermore持有兴盟苏州95.2055%股权(对应3,600万美元注册资本,其中2,300.0002万美元已缴付,剩余1,299.9998万美元缴付期限尚未届至),中国生物持有兴盟苏州4.7945%股权(对应181.2941万美元注册资本)。

  在公司与相关方签订《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后120日或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予以合理延长的其他期限内,兴盟苏州需完成股权、业务及资产重组。内部重组完成后,交易各方持有兴盟苏州的股权情况如下:

  本次重组将于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完成后进行,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Synermore、曹一孚、Sky Token、United Power、苏州齐心和HUIWANG。

  (二)兴盟苏州的资产、业务重组安排

  兴盟台湾及其下属公司将其拥有的与兴盟苏州主营业务相关的资产和业务整合至兴盟苏州;兴盟开曼与兴盟苏州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兴盟开曼所持兴盟台湾全部股权转让给兴盟苏州,并申请办理该等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审批和备案手续;兴盟香港将兴盟北京和深圳龙瑞的全部股权转让至兴盟苏州并办理完毕相关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兴盟台湾及其下属公司聘用的兴盟苏州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人员与兴盟苏州或其子公司签订上市公司认可(上市公司不得无合理理由拒绝或延误认可)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全职为兴盟苏州或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截至预案出具日,上述资产、业务重组尚未实施。

  重大风险提示

  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不限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并确定交易价格后,南新制药再次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实施本次交易等。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注册,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交易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监管机构的意见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如交易各方无法就相关意见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此外,本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在与交易对方的协商过程中严格执行该制度,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或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导致因本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本次交易的风险。

  (三)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预案出具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披露的方案仅为本次交易的初步方案,在最终方案确定前可能涉及相关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方、交易对价及支付方式的调整。最终方案将在《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因此本次交易存在重组方案调整的风险。

  (四)整合效果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风险

  上市公司已建立了高效的管理体系和经营管理团队。上市公司对于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律有深入了解,本次交易属于对同行业细分领域资产的整合。由于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企业文化、管理方式、销售渠道、客户资源等方面存在差异,需要在交易完成后进行深度融合,才能有效的将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优势放大,产生协同效应。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其整合效果和协同效应尚需时间检验,存在整合效果及协同效应不达预期风险。

  (五)审计、评估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案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均为预估值。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对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工作。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资产评估结果将在《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鉴于以上原因,预案披露的财务数据、资产预估数据可能与最终的审计和评估结果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标的公司交易对价较净资产增值率较高的风险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兴盟苏州100%的股权。截至2020年9月30日,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为558.49万元,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不超过264,258.28万元,较净资产增值率为47,216.56%。若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市场环境以及标的公司研发进度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标的公司资产价值将受到一定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募集配套资金未实施成功或募集金额不足的风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未获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或者虽获监管机构同意但未能实施,或配套融资金额低于预期,上市公司需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和重组相关费用,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安排及短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同时以自筹方式筹集资金将增加上市公司财务费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商誉减值风险

  公司本次交易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支付的成本与取得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确认交易完成后合并报表的商誉。本次交易将在上市公司合并层面产生较大金额的商誉。若未来标的公司的产品管线研发进度不及预期或研发失败,则上市公司存在计提商誉减值的风险,将影响减值当年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公司相关风险

  (一)研发失败或研发进度不及预期风险

  截至预案披露之日,标的公司共有9条在研产品管线,其中5条处于国内、国外不同的临床试验阶段,进度最快的SYN023项目已在中国大陆地区开展III期临床试验,商业化预期较强。但生物新药研发项目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若未来标的公司的产品管线研发进度不及预期或研发失败,将对标的公司未来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持续亏损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从事的药品开发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需要进行大量的前期研发投入,且在研项目存在无法取得有权部门批准或不具有商业可行性的风险。标的公司于2018年度、2019年度以及2020年1-9月未经审计的亏损净额分别为8,310.11万元、8,605.94万元和4,097.59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2,452.67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标的公司仍无产品进入商业化阶段,持续亏损情形尚未消除。另一方面,标的公司未来还将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均可能导致标的公司亏损持续扩大,对标的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最终影响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层面的整体业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标的公司资产、业务重组的风险

  上市公司收购标的公司前,标的公司的资产、业务需要按照框架协议的要求进行重组。但截至预案出具日,上述资产、业务重组尚未完成,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若交易过程中,上述资产、业务重组受宏观环境、国际形势、监管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无法按照框架协议的规定完成,则会影响标的公司资产、业务的完整性,最终影响交易的进程,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行业政策风险

  标的公司所处的医药行业影响着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相关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严监管趋势凸显,医药企业运营成本随之增加。如果有权监部门进一步提高药品质量标准和药品生产环境标准,将对标的公司综合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而可能持续增加标的公司的运营成本,影响标的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主要交易对方收购小股东股权的不确定性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订的《框架协议》,在该协议签订120日或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予以合理延长的其他期限内,上述交易对方将在本次交易前取得交易标的100%股权,其中包括中国生物所持标的公司4.7945%股权。中国生物属于国有控股企业,其出售标的公司股权需履行国有资产转让程序。交易对方拥有该股权优先受让权,但中国生物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最终的受让方仍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特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风险

  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经营业绩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际政治形势、国家相关政策、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

  (二)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释 义

  在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二、专业释义

  预案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部分合计数与其分项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因四舍五入在尾数上略有差异,并非计算错误。

  第一节 本次交易背景和交易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我国医药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中国作为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的国家,庞大的人口规模为我国医疗卫生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市场基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增强以及新型医疗技术的发展,国民就诊率不断提高,带来了医药市场的繁荣。“十一五”、“十二五”期间,我国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根据wind数据统计,我国医药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从2006年的月4,737.29亿元,增长到2018 23,986.30亿元,年均复合增速超过14%,全行业发展势头良好。未来,伴随着我国人口基数的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问题加剧、城市化进程加快、人们对医疗保健的重视程度提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国家对医药工业扶持力度的持续加大,我国医药行业的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张,市场前景广阔。

  (二)国家行业政策法规助力创新药快速发展

  2019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后称“《药品管理法》”),其总则第五条即明确规定了国家鼓励研究和创制新药。此外,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将原临床审批制改为到期默许制,对生物等效性试验以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并建立了上市许可人持有制度,从审批和制度上鼓励企业研制创新药。

  2019年11月,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突破性治疗药物工作程序》和《优先审评审批工作程序》征求意见的通知》,旨在鼓励各医药企业研制创新药,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的审批速度。

  随着上述国家行业政策法规的不断深化和推进,具备强大研发实力,特色产品管线的新兴创新药企业将迈入发展的快速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丰富上市公司产品管线,符合企业长期发展战略

  标的公司目前在研产品包括4个生物创新药和5个生物类似药,覆盖抗感染、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领域,其中用于狂犬病预防的SYN023正在进行国际多中心IIb/III期临床试验,用于过敏性哮喘/荨麻疹的SYN008、用于结直肠癌的SYN004,以及用于实体瘤的SYN004+SYN125联合用药正在进行I期临床,另有4款产品在进行临床前研究,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丰富在研品种数量,拓宽疾病覆盖领域,打造研发进度梯次有序的具备一定竞争力的产品组合,为企业长期快速发展提供充足动力。

  (二)快速进入生物药领域,构建化学药与生物药协同发展的完整产业布局

  全球生物药市场发展稳健,过去几年,中国生物药市场蓬勃发展,市场前景较好。单抗药物技术难度较高,是生物药产业中发展较快的细分领域,标的公司专注于研发单抗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已建立完善的生物药研发生产技术体系,并拥有多个产品在国内外进行临床试验,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快速切入生物药领域,构建化学药与生物药协同发展的完整产业布局。

  (三)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创新和产业化能力

  上市公司为一家专注于化学药物的研发、生产与营销的创新型制药企业,致力于重大疾病新药和特效药的研发及产业化。标的公司致力于研发生产重大疾病治疗领域的单抗创新药与生物类似药,具有从研发到生产的完整产业链。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在现有的供应链、客户资源和销售渠道上形成积极的互补关系,借助彼此在国内和海外市场积累的研发实力和优势地位,实现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在业务上的协同,强化原始创新和产业化能力,提升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有助于构建具有影响力的生物药创新及产业化平台,走向国际市场

  标的公司创始人曹一孚博士在生物药领域拥有多年的行业经验,曾主导美国、德国及中国等地多个生物药生产基地的建设和上市药物的生产,是一位兼具药物开发与生产经验的国际复合型资深专家。标的公司目前已经拥有了从原液到制剂完整的商业化生产线,生物药生产平台符合美国、欧盟、中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cGMP标准。同时,标的公司具有全球药品临床开发和注册能力。本次交易有助于上市公司构建完善的生物药和化学药创新及产业化平台,加快公司国际化的战略布局。

  三、标的公司科创属性

  标的公司是一家以创新驱动的集生物药研发、生产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形成了覆盖抗体药物发现和开发、临床试验、注册申报,以及大规模生产等关键环节的抗体药物开发及生产平台,已构建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人源化平台,高密度抗体表达培养平台,原液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

  标的公司核心品种SYN023为两种抗原表位无重叠的重组人源抗狂犬病毒单抗的复方制剂,是全球临床研发进度较快人源化单抗复方制剂。抗狂犬病病毒单抗在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规模、避免血源性感染风险等方面优于狂犬病免疫球蛋白产品,具有替代作用。标的公司SYN023在美国已完成IIa期临床试验,正在进行国际多中心IIb/III期临床试验,在中国大陆已正式开始III临床。

  综上所述,标的公司为一家集研发、生产为一体的生物制药企业,符合科创板定位。

  第二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前,兴盟苏州拟进行内部重组,内部重组安排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九、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安排”。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完成后,南新制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兴盟苏州的100%股权。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兴盟苏州内部重组后的各股东,即Synermore、曹一孚、Sky Token、United Power、苏州齐心和HUIWANG。因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正在推进中,故本次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相关方案仍存在调整的可能性。

  截至预案出具日,交易各方初步商定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不超过267,150.00万元。同时,南新制药拟通过询价方式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30%,所募集的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对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则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

  同时,南新制药拟向兴盟苏州分期提供2亿元借款,用于本次重组过渡期内兴盟苏州的正常研发、经营。该借款协议需经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南新制药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重组完成后兴盟苏州100%股权。

  截至预案出具日,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各方初步商定标的资产的预估值不超过267,150.00万元。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1、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价格

  本次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分别为54.8529元/股、62.7830元/股和55.1034元/股。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44.0835元/股,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确认为44.09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

  根据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及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计算,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合计为3,9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注册认可的发行数量为准。

  3、向本次交易对方支付对价的方式及金额情况

  经交易各方初步商定,标的资产预估值为不超过267,15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依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上市公司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另行协商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作为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人按最终交易价格的100%确认交易对价,其中Synermore获得现金和股份对价的比例分别为43.99%和56.01%;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全部获得股份对价。Sky Token按最终交易价格的95%确认交易对价,且全部获得股份对价。United Power按最终交易价格的90%确认交易对价,其获得现金和股份对价的比例分别为50%和50%。

  根据交易对方上述支付对价的方式,按预估值测算的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情况列示如下: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重组相关费用,并用于上市公司、标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将不超过交易对价的25%,或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配套融资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注册批文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询价对象的申购报价等市场询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数量将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发行数量为准。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则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方式解决。

  (四)锁定期安排

  1、本次重组中的交易对方所获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Sky Token、United Power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Synermore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后,其所持部分对价股份可申请一次性解锁,剩余对价股份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且其已按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如需)后可申请解锁。具体解锁比例由Synermore和上市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锁定期满且其已按照约定履行完毕业绩补偿义务和减值测试补偿义务(如需)后,其可就所持剩余对价股份申请解锁。

  如截至对价股份登记在交易对方名下之日,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对价股份在解锁后减持或转让时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规定要求的对价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条约定的锁定期的,需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规定对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2、本次配套融资中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配套融资中发行对象认购的公司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期内因南新制药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

  Synermore、曹一孚、苏州齐心、HUIWANG作为补偿义务人,承诺兴盟苏州的主要产品管线应在对价股份上市日起满三年内实现特定的里程碑。在相关里程碑未实现的情形下,补偿义务人将以其在本次交易中所取得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对价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有关具体里程碑及补偿方案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另行协商确定,详细情况将在《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在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上市公司应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并经补偿义务人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若经审计,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对价股份的发行价格,则补偿义务人应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具体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由上市公司和补偿义务人另行协商确定,详细情况将在《报告书(草案)》中予以披露。

  (六)过渡期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下同)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即标的资产登记在公司名下之日,含当日,下同)止,标的公司在此期间产生的收益由公司享有,在此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交易对方按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以现金方式向公司补足。

  标的资产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享有。本次交易中的股份发行结束后,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依其届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七)南新制药向兴盟苏州提供借款

  南新制药拟向兴盟苏州分期提供2亿元借款,用于本次重组过渡期内兴盟苏州的正常研发、经营。该借款协议需经公司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兴盟苏州100%股权。兴盟苏州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资产净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兴盟苏州未经审计的最近一期资产总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资产净额(与根据预估值预测的交易价格孰高)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超过50%,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重组特别规定》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本次交易对方Synermore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5%的股份。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的规定,Synermore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湘投控股、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湘投控股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湖南省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的报批事项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及批准程序

  1、2020年11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2020年11月6日,标的公司、兴盟开曼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重组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报告出具后,南新制药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2、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国资有权单位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3、南新制药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4、本次交易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

  5、其他境内外有权机构的审批/备案、许可或同意(如适用)。

  上述程序能否履行完毕以及履行完毕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在上述程序履行完毕前,上市公司不得实施本次交易。

  法定代表人:杨文逊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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