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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0日(星期二)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上午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芜湖东路189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5日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民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773,114,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508,453,7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73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8人,代表股份264,661,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821%。

  2.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9人,代表股份84,980,9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0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42,447,8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59%;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人6人,代表股份42,533,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48%。

  3.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陈民先生、张悟开先生、王建隆先生、卫东先生、胡康宁先生、蒋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选举陈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52,029,65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895,628股,获得当选。

  1.2选举张悟开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52,029,65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3,895,628股,获得当选。

  1.3选举王建隆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31,029,65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895,628股,获得当选。

  1.4选举卫东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15,029,65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895,628股,获得当选。

  1.5选举胡康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15,029,65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6,895,628股,获得当选。

  1.6选举蒋焰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73,029,650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4,895,628股,获得当选。

  2.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张本照先生、梁剑先生、黄晓盈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张本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75,797,214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9,791,254股,获得当选。

  2.2选举梁剑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68,453,775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447,815股,获得当选。

  2.3选举黄晓盈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74,837,961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447,815股,获得当选。

  根据表决结果,陈民先生、张悟开先生、王建隆先生、卫东先生、胡康宁先生、蒋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张本照先生、梁剑先生、黄晓盈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获得的投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 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本议案,选举关毅雄先生、张向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沙荣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关毅雄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74,247,939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7,343,441股,获得当选。

  3.2选举张向华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771,811,361股,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82,447,815股,获得当选。

  根据表决结果,关毅雄先生、张向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获得的投票数均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0%。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4,613,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819%,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9%;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485,1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1%;反对47,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关联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滁州嘉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嘉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嘉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508,453,773股。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4,620,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845%,反对4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492,1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6%;反对4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关联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滁州嘉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嘉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嘉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508,453,773股。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64,620,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权总数的99.9845%,反对4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3%;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492,1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36%;反对40,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2%;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2%。

  关联股东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滁州嘉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嘉华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滁州嘉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回避表决508,453,773股。

  本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嘉美包装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美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66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以下简称“《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的登记。同时,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查询证明,共27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中邓建波、林龙飞、刘永华、冉志鹏、闫在强、张旺丛、张政文、刘欢八名员工属于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除附件所列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在内幕信息知情后期间内买卖公司股票的八名员工均为公司普通员工,非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股权激励项目组成员,由于对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其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等相关规定缺乏足够的理解。出于审慎原则,此八名员工均已向公司出具书面承诺:其在敏感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和对证券法律法规不熟悉导致。现出于审慎原则,自愿放弃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并愿意配合董事会在确定授予日的董事会会议上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漏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汇总表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67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 非独立董事:陈民先生、张悟开先生、王建隆先生、卫东先生、胡康宁先生、蒋焰女士;

  2、 独立董事:张本照先生、黄晓盈女士、梁剑先生;

  3、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情况:

  (1) 战略委员会委员:陈民先生、梁剑先生、张悟开先生,其中陈民先生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2) 提名委员会委员:黄晓盈女士、陈民先生、梁剑先生,其中黄晓盈女士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3) 审计委员会委员:张本照先生、王建隆先生、黄晓盈女士,其中张本照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梁剑先生、陈民先生、黄晓盈女士,其中梁剑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上述9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 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 非职工代表监事:关毅雄先生(监事会主席)、张向华先生;

  2、 职工代表监事:沙荣先生。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以上3名监事组成,任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 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1、 总经理:陈民先生;

  2、 副总经理:张悟开先生、陈强先生;

  3、 董事会秘书:陈强先生;

  4、 财务负责人:季中华女士;

  5、 内部审计负责人:王建隆先生;

  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办公电话:05506821910;传真:05506821930;邮箱:jiamei@chinafoodpack.com;通讯地址:安徽省滁州市芜湖东路189号。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的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 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隋兆辉先生在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也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隋兆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对隋兆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的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64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1月10日下午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关毅雄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关毅雄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关毅雄先生的简历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0-063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1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并于2020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选举陈民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民先生简历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如下人员担任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陈民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陈民先生简历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张悟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季中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悟开先生简历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陈强先生和季中华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王建隆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王建隆先生的简历详见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嘉美包装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强先生:1974年6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7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银行福建分行资金交易员;2000年7月至2005年7月任招商银行福州分行副经理;2005年7月至2011年5月先后任中信银行福州分行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包香港资金总监;2015年12月至2017年11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资金总监;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资金总监;2018年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董事会秘书;2019年12月至今任嘉美包装副总经理。陈强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陈强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强先生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民先生为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强先生通过滁州嘉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0.06%的股份。

  季中华女士:1972年10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6月至2000年12月先后任中国庆安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会计;2001年1月至2005年3月任中太数据通信(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3月至2007年8月任中太数据通信(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7年8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会计总监;2016年4月至2017年11月任滁州嘉美印铁制罐有限公司会计总监、财务负责人;2017年11月至今任嘉美包装财务负责人。

  季中华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季中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季中华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季中华女士通过滁州嘉冠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19%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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