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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2020年11月11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所有表决议案均获通过,决议如下: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鲁剑雄先生、杨炯洋先生、相立军先生、彭峥嵘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桥云先生、蔡春先生、曾志远先生、李平先生、钱阔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桥云先生、蔡春先生、李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志远先生、钱阔先生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其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一、议案二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

  三、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十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20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鲁剑雄: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1987年7月至 198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见习;1988年7月至 199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办公室 干部;1990年10月至1993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 副主任;1993年9月至199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分行调研室 主任;1997年12月至1998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地区分行调查统计科 负责人;1998年7月至199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地区分行调查统计科 科长;1998年12月至1999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 科长;1999年12月至200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地区分行货币信贷统计科 科长(其间:2001年3月至2001年7月,参加BFT英语培训);2001年9月至200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青神县支行 党组书记、行长(其间:2002年6月至2002年9月,参加分行党校培训班);2003年12月至200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办公室 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04年7月至200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 党委委员、副行长;2008年4月至2011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中心支行 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眉山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其间:2010年5月至2010年6月,参加成都分行党校处级干部主体班学习);2011年7月至201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 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泸州市中心支局副局长;2012年8月至202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中心支行 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泸州市中心支局局长;2020年10月至今,任中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鲁剑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2、杨炯洋:男,汉族,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董事、总裁,华西银峰董事长。1993年5月至1996年9月,任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1996年9月至2005年3月,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投资银行事业部副总裁;2005年3月至2007年9月,任华西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总裁;2007年9月至2008年12月,任华西证券董事、副总裁;2008年12月至2014年7月,任华西证券董事、总裁。2010年5月至2013年11月任华西金智董事长;2012年11月起任华西银峰董事长;2014年7月起任华西证券董事、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杨炯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3、相立军: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998年7月至2000年4月任北京市粮食局财会处助理会计师;2000年4月至2000年7月任中国华能技术开发公司企业管理部干部;2000年7月至2003年1月任华能综合产业公司电子信息事业部资产管理部助理会计师;2003年1月至2005年7月历任华能信息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师、副经理;2005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华能集团公司信息服务中心干部;2005年11月至2012年5月,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财会一处副处长、会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综合处处长;2012年5月至2012年10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预算与综合计划部综合与统计处处长;2012年10月至2016年3月历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办公厅秘书处正处级秘书、办公厅综合处处长;2016年3月至2016年9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6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6年11月起任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工会主席;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8年1月获四川证监局《关于相立军证券公司董事长类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川证监机构[2018]8号)。

  截至本公告日,相立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4、彭峥嵘:男,汉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现任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四川剑南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成都鸿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天仟重工有限公司监事,四川剑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绵竹富利泰麓棠会务有限公司监事,德阳市绵竹通汇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监事。1993年9月-1994年10月,在长沙市湘民经济技术发展公司工作;1994年10月-1997年,在湖南省湘民经济技术开发公司从事会计工作;1997年-1999年,任湖南省建材大市场的财务经理;1999年12月-2002年10月,任财政部驻湘办下属湖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2年10月-2007年2月,先后在中兴财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先后任项目经理、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其中2003年-2004年派往国务院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2007年3月至今,任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彭峥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关联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董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桥云:男,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四川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参事、成都金融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成员、全国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等职务。1999年至2002年,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攻读博士学位;1983年7月至1991年9月,四川省南溪县大观职业中学教师;1994年7月至2000年10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师(期间于1998年11月至1999年5月为美国 Duequense大学访问学者);2000年10月至2007年5月,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副主任、主任(期间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5月为美国加州大学Sandiego分校访问学者);2007年5月至2017年1月,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执行院长;2017年1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担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西北部湾银行独立董事。自2018年12月起担任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桥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蔡春:男,汉族,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二级)、博士生导师,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蔡春先生兼任中国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政府审计研究中心主任(无行政级别)、财政部会计名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学术委员、中国成本学会常务理事、四川省审计学会副会长;美国伊利诺大学国际会计教育与研究中心高访学者;世界银行贷款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央军委审计署和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入库专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全国审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指委委员;中国会计学会审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担任《审计研究》、《会计研究》和《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等期刊编委和《中国会计评论》理事会理事等学术职务。

  1984年四川财经学院会计系本科毕业,学士;1987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毕业,硕士;1991年天津财经学院会计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1987年至1992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任助教、讲师;1992年至1994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任系副主任、副教授;1994年至2002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系(学院), 任系副主任(副院长)、教授;2002年至2004年,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院长、教授、博导;2004年至2016年,西南财经大学科研处,处长、教授、博导;2016年至今,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导;2020年6月30日至今,担任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蔡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曾志远:男,1965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重庆三峡融资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成都金融服务业商会理事会顾问委员会成员等职。1988年7月到1998年5月,在成都大学经济系任教;1998年5月至今,在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任教。

  截至本公告日,曾志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曾志远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其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4、李平: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现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1984年至1992年,在四川大学法律系任教;1992年至2010年,任四川大学法律系教研室主任;1998年至2016年任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6年起任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1998年至今任川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8月至今,任华西证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5、钱阔:男,1957年1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获得美国Texas A&M University博士学位。钱阔先生编著出版多部会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著作,在各大刊物发表20余篇论文,主持研究多项课题。主要工作经历:1982年7月至1988年12月,在北京林业大学干部培训部工作,历任教务科科长、干部培训部副主任(副处级)职务;1988年12月至1991年10月,在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部工作,任专职讲师(副处级);1991年10月至1996年7月,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资源司资源资产处副处长;1996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财政部国有资产管理局行政事业资源司资源资产处处长、高级经济师;2002年10月至2003年4月,任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正处长级专职监事;2003年4月至2005年4月,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正处长级专职监事;2005年5月至2011年5月,任国务院国资委副局长级专职监事(兼任国务院国资委监事会研究中心副主任);2011年5月至2017年5月,任国务院国资委正局长级专职监事(兼任监事会第24办事处主任);2017年5月退休。

  截至本公告日,钱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阔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培训并取得其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5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通知,2020年11月11日完成通讯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决议如下: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庞晓龙先生、赵明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三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投票表决。

  备查文件: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1、庞晓龙:男,汉族,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84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干部;1987年10月至1989年6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办事员;1989年6月至1992年12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副科长;1992年12月至1994年4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管理科科长;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检科科长兼经济检查所所长;1995年2月至1997年12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科科长;2002年1月至2002年5月,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科长;2002年5月至2008年8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8年8月至2011年11月任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11月至2012年1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1月至2012年3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2012年3月至2015年12月任泸州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预防腐败局局长;2015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庞晓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2、赵明川: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毕业。现任本公司监事、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1982年7月至1987年10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豆坝发电厂财务科科员;1987年11月至1990年9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豆坝发电厂财务科副科长;1990年9月至1992年11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财务处综合科科员;1992年11月至1996年3月任四川省电力局财务处综合科科长;1996年3月至1998年11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江油发电厂副厂长;1998年11月至2000年6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处长;2000年6月至2001年4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1年11月任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2001年11月至2003年3月任甘肃省电力公司总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04年7月任中国华能集团四川分公司副经理;2004年7月至2006年10月任永诚财务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6年10月起任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月起,任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10月至2017年8月任华西证券董事;2017年8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明川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以上公司担任上述职务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和证券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926               证券简称:华西证券            公告编号:2020-076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15:2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19日(星期四)下午3: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公司5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鲁剑雄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杨炯洋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相立军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彭峥嵘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张桥云先生为独立董事

  2.02 选举蔡春先生为独立董事

  2.03 选举曾志远先生为独立董事

  2.04 选举李平先生为独立董事

  2.05 选举钱阔先生为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庞晓龙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3.02 选举赵明川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4、关于修订《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表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相关内容详见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第4项议案(提案编码为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1至3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应选非独立董事4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监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第1至3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本次会议议案编码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3日(星期一)至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3、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5日17:00。

  4、登记地点:

  (1)现场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信函送达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610095,信函请注明“华西证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传真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华西证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公司传真号:028-86150100

  五、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请在参会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会议登记材料原件,交与会务人员。

  3、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提前30分钟到达。

  4、会务常设联系人:尹亮

  电话:028-86150207

  传真:028-86150100

  邮箱:ir@hx168.com.cn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2、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1: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限售股或非限售流通股) :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权限为:出席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附注: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其中:

  提案1.00,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2.00,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3.00,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  )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括号内打“√”)

  4、授权委托书通过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5、法人股东委托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委托须由股东亲笔签名。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26”,投票简称为“华西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本次会议各累积投票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议案3: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年11月27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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