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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11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财信大厦13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主持人:代理董事长胡荣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0,061,3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69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79,701,6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58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5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59,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54%。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董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987,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74%;反对7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5,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9.3995%;反对7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60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廖青云、陈迪章

  3.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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