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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04. 发行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2.05. 发行数量;

  2.06. 限售期;

  2.07. 滚存利润的安排;

  2.08. 上市地点;

  2.09. 决议的有效期;

  2.10. 本次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3.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2022年)>的议案》;

  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于2020年10月0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事项说明:

  1、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以上议案1至议案9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 上述议案中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3、   审议上述议案时,议案2需逐项表决。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在2020年11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联系人:钱燕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33887318

  邮编:201103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501。投票简称:海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27日上午9:15-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股东:

  股东帐户号:

  持股数:

  是否具有表决权: □是 □否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 盖章) :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3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杨高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武辉先生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杨高锋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经审核无异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杨高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

  附件:

  简 历

  杨高锋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10月入职联讯证券(粤开证券前身),先后历任投资顾问、财富管理部门总监,营业部副总等职位,2015年3月至2020年8月担任粤开证券营业部负责人,2020年8月入职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杨高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杨高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33887318

  电邮:xiaohui@haishungroup.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邮编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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