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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下转C4版)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1号)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报价剔除规则、申购和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主承销商”、“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1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31.13元/股在2020年11月16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0年11月16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报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的申报不再剔除,剔除比例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

  5、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11月18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11月18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6、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7、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根据《管理细则》的要求,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一种情形的,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六个月;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和第四十六条所规定的单种情形两次(含)以上或两种情形以上,协会将其列入黑名单十二个月;网下投资者所属的配售对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出现《业务规范》第四十五条第(九)项“提供有效报价但未参与申购”或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未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情形,未造成明显不良后果,且及时整改,并于项目发行上市后十个工作日内主动提交整改报告的,可免予一次处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8、发行人经营业绩整体呈上升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发行人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063.98万元、10,635.63万元、15,379.83万元,2018年度同比增长110.03%,2019年度同比增长44.61%。近年来,原料药行业发展趋势向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下游市场需求稳中有升。发行人在化学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众多业内知名医药企业客户,为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奠定了市场基础;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主要产品销量、单价整体呈上升趋势;同时,公司不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优化产品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推进公司产品国内、国际认证,扩宽下游市场,吸引了更多优质客户合作。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发行人近三年经营业绩呈上升趋势,2017年、2018年、2019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72,889.06万元、85,681.22万元、98,808.77万元,2018年度同比增长17.55%,2019年度同比增长15.32%。

  公司2020年1-6月的营业收入为50,674.94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2.3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06.6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3%;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14.86万元,较上年同比增长9.94%。

  2020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17,065.82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25.5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62.99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1.89%;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99.4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4.31%。由于公司7-8月部分生产车间设备维护检修,导致部分产品产量、销量降低,营业收入有所下降;而由于固定资产折旧、人员工资等费用相对固定,营业收入的降低进一步导致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上述不利因素属于暂时性因素,公司在手订单充足,公司在相关设备维护检修完成后已加紧安排生产、发货,不会影响订单的正常履行,上述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年全年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审阅,公司2020年1-9月的营业收入为67,740.76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6.49%;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69.65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7.20%;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57.68万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4.83%。主要由于:1)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导致公司整体复工时间延期约1个月;2)2020年7-8月公司部分生产车间设备维护检修,导致部分产品产量有所降低。

  基于2020年1-9月已实现的经营业绩、公司的在手销售订单及排产发货计划,公司预计2020年度营业收入约9.2亿元至9.5亿元,同比变动约-6.89%至-3.85%;预计扣非前净利润约13,500万元至14,500万元,同比变动约-19.80%至-13.86%;预计扣非后净利润约13,000万元至14,000万元,同比变动约-15.47%至-8.97%。上述2020年度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或审阅,不代表公司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发行人业绩波动风险,理性参与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2020年11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8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1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本次发行股票简称为“东亚药业”,股票代码为“605177”,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及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为“东亚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177”。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84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3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发行后总股本为11,360万股。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11月10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1.1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本次发行价格31.1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8,40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165.35万元(不含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8,243.85万元,不超过招股意向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78,243.85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于2020年11月6日在《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11月16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①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T日)9:30-15:00。

  ②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31.13元/股且未被剔除,同时符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事先确定且公告的其他条件的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中被标注为“有效”的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网下申购。在申购时间内,网下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每一配售对象按照发行价格31.13元/股填报一个申购数量,申购数量应为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且不得超过140万股(申购数量须不低于70万股,且应为10万股的整数倍)。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

  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③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备案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①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T日)09:30-11:30、13:00-15:00。

  ②2020年11月1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11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③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20年11月1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上限和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1,000股。

  ④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⑤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⑥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3)网上网下投资者认购缴款

  ①2020年11月18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②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11月18日(T+2日)公告的《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在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③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④网下获配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7、本次发行网下及网上申购于2020年11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申购情况于2020年11月1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详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9、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情况”。

  10、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20年11月1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1、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特别指明,以下词语在本公告中具有下列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84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704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136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通过初步询价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1.13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88,40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165.3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78,243.85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78,243.85万元。

  (五)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2020年11月16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20年11月1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网上初始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上发行未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配售原则进行配售。网上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导致网下申购不足的,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网下发行获得足额申购的情况下,若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无锁定期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初步认购倍数小于等于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

  4、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中止发行。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并于2020年11月17日(T+1日)在《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T日为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

  2、如因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投资者及时与主承销商联系;

  3、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通知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七)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情况

  (一)网下投资者总体申报情况

  2020年11月10日为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日。截至2020年11月10日15:00,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收到3,097家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11,942个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区间为3.13元/股-331.13元/股,申报总量为1,668,630万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3,09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942个配售对象是否递交核查材料、是否存在禁止性配售情形进行了核查,并对网下投资者涉及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其中2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1个配售对象未按《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承诺函、关联关系核查表及其他核查资料;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中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个配售对象属于《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禁止配售范围的情形;证券业协会于2020年11月9日发布了黑名单,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参与询价的配售对象中2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24个配售对象在证券业协会黑名单之内。上述5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57个配售对象的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对应的拟申购数量为7,980万股,具体名单请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

  (三)剔除无效报价后的报价情况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3,05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885个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条件,不存在禁止配售的情形,申报总量为1,660,650万股。3,054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11,885个配售对象中,参与询价的私募基金投资者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的规定完成了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投资者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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