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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资金冻结的基本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于2020年11月12日收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通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银行存款4,300.00万元被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财产保全的名义冻结。被冻结账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核查,上述部分募集资金被法院冻结系因孙世君与滁州茶花、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滁州茶花厂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孙世君诉讼请求滁州茶花支付其工程款4,404.21万元,并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滁州茶花银行存款4,300.00万元进行冻结。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

  经核查,上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本次冻结滁州茶花银行存款属于诉中财产保全。公司已委托律师向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复议,将积极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处理该案纠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经自查,公司业务开展和现金周转情况良好,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45,422万元)的9.47%;占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货币资金(65,090万元)的6.61%,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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