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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1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召集,并于2020年11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崇和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俞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向关联方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650万元、向关联方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本次调整后,2020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03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600万元。

  关联董事俞雷、霍振平回避表决。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关于公司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之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131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20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中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9,8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增加了与新疆中超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600万元,调整后,2020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2,5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7月31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5)。

  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南京中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5,530万元,本次调整后,2020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8,03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9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0月2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0)。

  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拟增加向关联方新疆中超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5,650万元、向关联方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虹峰”)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4,000万元,本次调整后,2020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2,03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8,600万元。

  公司董事俞雷、霍振平曾任新疆中超董事,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该交易事项中霍振平为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调整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情况如下: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1、新疆中超新能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023333121150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新疆伊犁州霍城县清水镇1区上海路(江苏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何志东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新能源风电电缆、光伏电缆、环保节能电缆、变频电缆、高强度架空导线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线电缆、电缆材料、电缆附件、电力电气设备器材的销售;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系统的设计、开发、销售、施工、运营、维护管理;电线电缆的制造、研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新疆中超资产总计34,545.26万元,净资产9,410.21万元,负债总计25,135.05万元;营业总收入55,032.52万元,利润总额1,232.72万元,净利润1,232.72万元(未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新疆中超资产总计41,930.14万元,净资产10,658.87万元,负债总计31,271.27万元;营业总收入39,253.65万元,利润总额1,072.31万元,净利润1,072.31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俞雷、霍振平曾任新疆中超董事,新疆中超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新疆中超经营正常,生产的电缆材料、电线电缆质量较好,且供货及时,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2、河南虹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100569831861T

  类  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  所:河南省临颍县产业集聚区经五路1号

  法定代表人:何志东

  注册资本:10800万元

  经营范围:铜、铝及铝合金拉丝加工,电线电缆、橡套电缆、特种电缆、通讯电缆及塑料制品(不含塑料袋制品)的技术研究、制造和销售;铁质电缆盘具、木质电缆盘具的生产与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以上项目涉及专项行政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河南虹峰资产总计44,556.58万元,净资产11,513.43万元,负债总计33,043.15万元;营业总收入29,391.65万元,利润总额527.92万元,净利润452.09万元(未经审计)。

  截至2020年9月30日虹峰资产总计46,755.88万元,净资产11,686.10万元,负债总计35,069.78万元;营业总收入26,373.93万元,利润总额974.17万元,净利润828.04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原总会计师徐霄先生现任河南虹峰董事,河南虹峰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河南虹峰经营正常,生产的电缆材料、电线电缆质量较好,且供货及时,能够满足公司的需求,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参考同类市场价;日常关联交易经营活动行为,通过双方签订相关合同予以规范。

  2、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主要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132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超控股”)于2020年11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将持有的江苏中超电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销售”)100%股权以人民币3,921.9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电缆”)。转让完成后,中超销售将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2、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MA1M9PL774

  注册地点: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俞雷

  注册资本:1268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的制造、研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主要股东:公司持有中超电缆99.98%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冲超电缆有限公司、宜兴市中坊电缆有限公司均持有中超电缆0.01%股权。

  2、中超电缆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超电缆资产总计197,595.79万元,净资产180,468.08万元,负债总计17,127.70万元;营业收入85,711.90万元,利润总额2,388.34万元,净利润2,325.37万元(经审计)。

  4、中超电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江苏中超电缆销售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2093447409N

  注册地点:宜兴市徐舍镇振丰东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俞雷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工器材、输变电设备、铜材、铝材、钢材、合金材料、冷作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2、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19年12月31日中超销售资产总计4,962.09万元,净资产1,317.22万元,负债总计3,644.86万元;营业总收入-1,371.07万元,利润总额-294.25万元,净利润-86.33万元(经审计)。

  截止2020年9月30日中超销售资产总计5,648.94万元,净资产1,233.52万元,负债总计4,415.41万元;营业总收入6.74万元,利润总额-83.70万元,净利润-83.70万元(未经审计)。

  3、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持有中超销售100%股权,中超销售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4、目标股权交割前不会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目标股权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亦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各方

  甲方: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作价原则、交易价格及交易方式

  (1)作价原则、交易价格

  鉴于乙方与目标公司实质上均是甲方的全资子公司,故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历史成本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即:甲方持有中超销售的100%的股权,认缴出资5,000.00万元,实际出资3,921.90万元,作价3,921.90万元转让给乙方。尚未出资到位部分由乙方继续认缴。

  (2)交易方式

  乙方以现金3,921.90万元(叁仟玖佰贰拾壹万玖仟元整)向甲方支付。中超控股出售股权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3、相关款项的付款时间及支付方式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5%股权转让价款即2,157.045万元,剩余45%的股权转让款即1,764.855万元自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

  (2)乙方应将上述全部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户名: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上述账号为甲方指定,在乙方将款项支付至该账户时,即履行了本协议约定的相应付款义务。

  4、甲乙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本协议签署后,本协议规定的上述目标公司和标的资产均不得再进行股东分配、出售资产、对外提供担保等转移资产行为。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与转让的股权相关的所有股东权力权益一并转为乙方所有并行使。

  (3)本协议的签署和执行不违反目标公司与标的资产与任何它方签署的合同、协议或任何书面承诺。

  (4)甲乙双方确认在目标公司办理完股权和资产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且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付清股权转让款之日起即履行了股权转让价款支付义务,此后不存在任何与此交易相关的未支付款项。

  5、转让股权的权属转移

  甲方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议案后十个工作日内进行交割,甲乙双方应互相配合并协助于交割日办理完毕转让股权的交割手续。甲方出售股权的风险、收益、负担、权利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6、过渡期及期间损益归属

  (1)甲乙双方确认,自协议生效日起至本次交易的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

  (2)过渡期内,甲方置出资产所产生的损益由乙方、目标公司享有或承担。

  7、税费负担

  本次交易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各自承担。

  8、违约责任

  本协议任何一方存在虚假不实陈述的情形或违反其保证、承诺,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根据其他方的要求继续履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金。前款赔偿金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赔偿,但不得超过违反协议一方订立本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

  9、协议生效约定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盖章并经甲乙双方履行完内部决策程序后生效。

  10、本协议壹式肆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股权不涉及土地租赁情况,交易涉及人员安置将在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妥善安置。本次交易完成后,中超销售成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六、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持有中超销售100%股权转让给控股子公司中超电缆,目的是为了提升中超电缆的经营实力以取得优质订单,提升中超电缆的经营业绩,推动公司电缆业务的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属于公司内部资源的整合,不存在额外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0-133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9:25,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凡2020年11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3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发布的相关公告。

  议案1需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的方式进行审议,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议案1为关联事项,公司股东霍振平为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 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11月27日下午5: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5: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14242。传真:0510-87698298。信函请注“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丹萍;

  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会议联系邮箱:zccable002471@163.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资者投票代码:362471。

  2、投票简称:中超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1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00只能用“√”方式填写,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

  2、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视为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依其意思代为选择,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3、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0年11月27日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

  4、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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