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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10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正时尚”)董事会于2020年11月6日接到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提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向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本次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16元/股,下同)。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资金总额

  本次拟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5,500万元,下同),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下同);若按回购金额上限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83%。

  按本次回购金额人民币5,500万元到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情况如下:

  

  (六)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说明

  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暂无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七)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的承诺

  郑安政先生承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回购事项;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八)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已于2020年11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98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郑安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 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 拟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16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

  2.授权公司董事会自行或委托有业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8.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9.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0.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0年11月30日14:00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0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099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2日在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琦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3.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4. 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5.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6. 拟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16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7.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

  2.授权公司董事会自行或委托有业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8.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9.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0.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101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 拟回购资金总额: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含5,500万元,下同),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含11,000万元,下同);

  ●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16元/股,下同);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除陈克川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日起,未来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认购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6日,公司董事长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的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二)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将于2020年11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方案。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股东大会召开通知。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股份回购。

  (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A股。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六)拟回购的价格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元/股(含16元/股)。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实施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七)拟回购股份的数量、金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拟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1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6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6,8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18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假设按照回购数量为6,875,000股测算,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47.2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8.04亿元,流动资产30.33亿元。假设按此次最高回购资金11,000万元和公司2020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33%,约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2%,约占流动资产的比重为3.63%。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公司上市条件,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的意见为: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计划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将有助于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1,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理、可行。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6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情况说明

  经自查,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董事陈克川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5月1日该减持计划将继续进行。截止本公告日,陈克川尚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公告:2020-093)

  上述减持与本次回购方案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除上述主体公布的减持计划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2020年11月6日,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管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0年11月6日,董事郑安政、郑安坤、王朝阳、宋向前、苏葆燕、平衡;监事孔琦、叶峰、吴春梅;高级管理人员郑安政、赵颖、汤静、刘明,均回复: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董事陈克川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期间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至2021年5月1日该减持计划将继续进行。截止本公告日,陈克川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2020年11月6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2020年1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郑安政先生回复: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2020年11月6日,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克川、郑安坤、郑安杰、郑秀萍发出问询函,问询未来六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除陈克川于2020年10月12日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外,郑安坤、郑安杰、郑秀萍于2020年11月6日均回复:自回购股份事项决议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存在减持计划。

  (十三)提议人提议回购的相关情况

  本次回购的提议人为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2020年11月6日,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回购股份。

  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截至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事长郑安政先生暂无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十四)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由于公司后续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确定性,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若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36个月内将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股东大会(包括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之用途,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将未过户的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十五)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若公司未来发生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的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通知债权人。

  (十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了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全权办理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用途;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股份具体用途进行合理调整;

  2.授权公司董事会自行或委托有业务资质的专业机构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用途等;

  3.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情况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4.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6.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需的事项;

  7.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8.授权公司董事会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9.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召开后及时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10.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

  11.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具体如下:

  1.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上限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4. 如公司此次回购股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认购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5.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作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与股东、债权人的沟通;合理制定和执行回购计划;目前公司流动资金充裕,能充分保障回购股份所需资金。

  上述事项后续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39        证券简称:安正时尚       公告编号:2020-102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1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1月30日  14 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1月30日

  至2020年11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11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1.00,1.01,1.02,1.03,1.04,1.05,1.06,1.07,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0,1.01,1.02,1.03,1.04,1.05,1.06,1.07,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7号楼)。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 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人:杜元佳  电话:021-32566088

  特此公告。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正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1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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