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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7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价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本次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4日至2021年2月13日),如公司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文灿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865号)核准,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10日公开发行了8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80,000.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22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7月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文灿转债”,债券代码“113537”,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19年12月16日至2025年6月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19.93元/股。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向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被激励对象定向增发限制性股票,“文灿转债”最新的转股价调整为19.43元/股。

  根据《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A: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B: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公司股票自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1月13日期间,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文灿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43元/股)的130%,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文灿转债”的议案》。考虑到“文灿转债”于2019年7月5日上市,存续时间较短,且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数据载明,截至2020年11月12日,尚未转股的“文灿转债”金额为266,143,000元。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等,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文灿转债”。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4日至2021年2月13日),如公司触发“文灿转债”的赎回条款均不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在此之后若“文灿转债”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文灿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603348         证券简称:文灿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6

  转债代码:113537         转债简称:文灿转债

  转股代码:191537         转股简称:文灿转股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下称“南通雄邦”)

  ●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文灿股份”)将为控股子公司南通雄邦提供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1.2亿元。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通州支行(下称“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南通雄邦向中国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保证期间为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31日及2020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9)、《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雄邦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在上述已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雄邦压铸(南通)有限公司

  2、设立时间:2006年10月24日

  3、注册资本:3,008.00万美元

  4、法定代表人:唐杰雄

  5、住所:江苏省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朝霞西路

  6、经营范围:设计、制造汽车用、摩托车用铸锻毛坯件、汽车及摩托车用铸锻 毛坯件、汽车及摩托车的模具和夹具;销售自产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文灿股份持有其75%股权,并通过杰智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25%股权

  8、南通雄邦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4、担保金额:人民币1.2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资金需要,且履行了合法程序,同时,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作为控股股东,能够及时掌握上述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并对其银行授信额度拥有重大的决策权,能在最大范围内控制担保风险,上述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为部分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能够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融资保障,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此次授信和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授信和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含对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0万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80,611.4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54%;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东文灿压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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