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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索菱         公告编号:2020-1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0年11月12日,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深圳索菱”)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通知,债权人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中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深圳中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相关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2、根据《破产法》“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若司法机关受理对深圳索菱的破产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相关破产工作,提出重整方案、努力与债权人进行和解,同时公司也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目前,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本次深圳索菱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司法机关裁定结果确定;无论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相关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一、公司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况概述

  2020年11月12日,公司收到由深圳中院送达的《通知书》【(2020)粤03破申661号】及债权人向深圳中院提交的《破产清算申请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通知书》具体内容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你司破产清算,现将破产申请书送达你司。如你司对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

  2、《破产清算申请书》

  申请人:广东亿安仓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依法裁定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及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肖行亦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19)粤0304民初186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及肖行亦向申请人支付货款人民币545,420.46元及违约金、律师费等。

  该判决生效后,因广东索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及肖行亦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即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院经查证,未发现被申请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2020年10月13日作出(2020)粤0304执1952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已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还债之条件。因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裁定对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5月23日、2020年10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19年年度报告》(更新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六个月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增减持的计划

  经问询,目前,公司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六个月不存在通过二级市场进行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深圳中院是否裁定受理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相关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破产法》“第七十条”的相关规定,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若司法机关受理对深圳索菱的破产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进行相关破产工作,提出重整方案、努力与债权人进行和解,同时公司也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目前,债权人建华建材(中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2020年9月18日深圳中院主持召开了听证会,为了提高重整效率和重整成功率,维护经营稳定,公司向深圳中院提交了预重整的申请;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尚未受理公司提交的预重整的申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6号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向法院申请公司预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94)。

  另外,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关于公司被移送破产审查的公告》,公司收到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决定书》【(2019)粤0305执6646号】,公司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截至目前,司法机关尚未裁定受理对公司的移送破产审查申请。

  本次深圳索菱被申请破产清算对公司的最终影响将依据司法机关裁定结果确定;无论公司是否进入破产相关程序,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0)粤03破申661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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