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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649,1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

  近日,公司收到缪品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福建富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投资”)、平潭奥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潭奥德”)、缪知邑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至目前,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首发后非公开发行股份

  2、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2、 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经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

  3、 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未作出过有关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 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减持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广东阿尔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重大事项不存在关联性。

  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备查文件

  1、 《股份减持告知函》;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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