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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0-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 6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LAN WEIGUANG 先生主持,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戴晓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

  4、 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关联股东Suntar Membrane Technology(Singapore)Pte Ltd.及厦门程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东晓、朱艳萍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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