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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3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或“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证券等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投资由财务部门负责实施。

  6、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一)虽然投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三)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主要有以下措施:

  (一)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

  (三)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相关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3,000万元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6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永高股份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3,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同意永高股份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0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高转债”赎回实施的第十二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永高转债”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

  2、“永高转债”赎回日:2020年11月19日

  3、“永高转债”赎回价格:100.21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3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0年11月24日

  5、“永高转债”投资者赎回资金到账日:2020年11月26日

  6、“永高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0年11月19日

  7、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永高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永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永高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永高转债”,将按照100.21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投资。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永高股份”)A股股票(股票简称:永高股份;股票代码:002641)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6元/股的130%(即为8.01元/股),已经触发《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0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永高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永高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并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永高转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1月7日向公司出具的《关于核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 号),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公开发行了7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7亿元,期限六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深证上[2020]257 号”文同意,“永高转债”于2020年4月10 日起在为深交所挂牌交易,并于2020年9月17日进行转股期,转股起止日为2020年9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

  根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永高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30/元;因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于2020年6月4日起 “永高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6.30元/股调整为6.16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永高股份;股票代码:002641)自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10月27日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永高转债”当期转股价格6.16元/股的130%元/股(即为8.01元/股),已经触发《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赎回条款

  《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在转股期内,当下述任意一种情形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以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

  (2)当本次发行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21元/张(含息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为当期应计利息;

  B: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100元/张;

  i: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0.3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0年3月11日)起至赎回日(2020年11月19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53天(算头不算尾);

  当期利息IA=B×i×t/365=100×0.30%×253/365=0.21元/张;

  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21=100.21元/张;

  对于持有“永高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17元;对于持有“永高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对于持有“永高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21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永高转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即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发布三次赎回公告,通知“永高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0年11月19日起,“永高转债”停止交易。

  (3)2020年11月19日起为“永高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0年11月18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永高转债”。自2020年11月19日起,“永高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永高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4)2020年11月26日为赎回款到达“永高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永高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永高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5)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

  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0576-81122181

  联系人:陈志国、任燕清

  三、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永高转债”自2020年11月19日起停止交易及转股。除此之外,“永高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永高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永高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不足1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2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四楼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通信、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李宏辉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6个月内循环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且收益相对固定的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9:00在公司总部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表决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20年11月6日以电子通信、当面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卢震宇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3,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6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3)。

  独立董事对本议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2020年11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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